关于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入调试
时间:2019-09-02 08:1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进入调试期的函
进入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东莞市光亮有色金属有限公司B15栋厂房第二层进行项目建设(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3′15.88″,北纬23°03′43.43″)。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267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06月0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8828号。
本项目设置2条半自动镀锌生产线、1条半自动镀镍生产线。年加工磁性材料配件(如电机、工具、玩具、耳机、喇叭、包装盒等磁性材料配件)590吨/年,总电镀面积15万平方米/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2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回用19.2吨/日(60%),排放12.8吨/日(40%)。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氯化氢、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气和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建厂界二级标准。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我司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09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08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1Y38R2R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09月02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09月0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2日
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东莞市光亮有色金属有限公司B15栋厂房第二层进行项目建设(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3′15.88″,北纬23°03′43.43″)。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267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06月0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8828号。
本项目设置2条半自动镀锌生产线、1条半自动镀镍生产线。年加工磁性材料配件(如电机、工具、玩具、耳机、喇叭、包装盒等磁性材料配件)590吨/年,总电镀面积15万平方米/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2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回用19.2吨/日(60%),排放12.8吨/日(40%)。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氯化氢、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气和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建厂界二级标准。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我司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09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08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1Y38R2R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09月02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09月0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