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入
时间:2019-08-08 09:1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进入调试期的函
进入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6栋一楼(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3’16.31”,北纬23°3’45.02”)。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267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06月11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9032号。
本项目设置2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自动化学沉镍生产线,1条自动镀硬铬生产线和1条电解退镀线。年加工机械台面9万件、机械配件45万件、轴、导杆14万件,其中总阳极氧化面积为22.5万平方米/年、化学沉镍面积为1.5万平方米/年、镀硬铬面积为14万平方米/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32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回用量19.2吨/日,排放量12.8吨/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抛光、喷砂的产生的金属粉尘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阳极氧化生产线、化学沉镍生产线、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5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粉尘、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无组织排放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我司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07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07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240P179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08月01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07月3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8日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6栋一楼(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3’16.31”,北纬23°3’45.02”)。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267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06月11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9032号。
本项目设置2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自动化学沉镍生产线,1条自动镀硬铬生产线和1条电解退镀线。年加工机械台面9万件、机械配件45万件、轴、导杆14万件,其中总阳极氧化面积为22.5万平方米/年、化学沉镍面积为1.5万平方米/年、镀硬铬面积为14万平方米/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32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回用量19.2吨/日,排放量12.8吨/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抛光、喷砂的产生的金属粉尘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阳极氧化生产线、化学沉镍生产线、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5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属粉尘、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无组织排放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我司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07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07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240P179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08月01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07月3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