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19-01-18 09:05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1月17日,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8厂房第4层一单元(东经113°33’07.57”,北纬23°03’43.22”)。项目占地面积1133.55m2,建筑面积1133.55m2,年加工五金饰品2500万件/年。镀种有:镀碱铜、镀焦铜、镀酸铜、预镀镍、镀雾镍、镀镍、镀白铜锡、预镀金、预镀银、镀银、镀钯、镀铑、镀青铜、镀薄金、镀18K金、镀酸金、镀玫瑰金、镀仿金、镀金钴、镀黑金、镀金银、镀金铁铟,设有1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电泳线。喷油及喷油后烘干工序未投入使用,暂不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完成了《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05月24日以东环建〔2017〕5836号文给予批复。
建设项目(一期)于2017年开工建设,在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553623347Y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8月01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3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电泳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其余喷油及喷油后烘干工序因生产原因未投入使用,暂不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员工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麻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狮子洋。但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后引至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氨气分类有效收集后,硫酸雾、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氰化氢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氨气经酸液喷淋吸收塔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逸散出来的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委托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7日~06月28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ST20181151);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2日~08月03日对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噪声监测报告》(XCDE18070914),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专管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组合工艺,经深度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风机风量达5000m3/h,收集率达90%,收集后经1#“UV催化光解+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0%。1#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总VOCs浓度为3.66mg/m3;二甲苯浓度为0.409mg/m3,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一期)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氨气通过集气罩分类有效收集,收集率达90%,收集后引至楼顶经2#、3#碱液喷淋塔、4#酸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可达90%。2#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硫酸雾浓度为6mg/m3,氯化氢浓度为6mg/m3;3#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氰化氢未检出;4#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氨气未检出。上述废气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一期)逸散出来的无组织废气总VOCs、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臭气厂界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二甲苯为0.182mg/m3,总VOCs为1.18mg/m3,氯化氢为0.13mg/m3,硫酸雾未检出,氰化氢未检出,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为16,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经理 |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麻涌冠龙电镀设备加工厂 | 经理 | |||
施工单位 | 东莞市麻涌冠龙电镀设备加工厂 | 经理 | |||
监测单位 |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 | |||
编制单位 |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经理 |
东莞市顺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