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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时间:2019-01-16 09:14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01月15日,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卓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由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01栋二楼迁至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9厂房第4层2单元(北纬23°03' 44”,东经113°33'10”)进行改建。迁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904.15平方米,建筑面积1009.15平方米,年产五金喇叭网330万件、电子产品内部五金小配件200万个、五金装饰品130万个、五金过滤网70万件,环评批复允许设置全自动清洗机1台、涂布机1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隧道炉1台、全自动蚀刻机3条等。实际设置涂布机1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隧道炉1台、全自动蚀刻机2条;其余1台全自动清洗机、1条全自动蚀刻线尚未建设,暂不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趸金珠宝有限公司”原位于豪丰基地A01栋二楼,于2015年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5年11月编制了《东莞市趸金珠宝有限公司年产131.04万件金银首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2885号。由于建设方规划更改原因,该项目未进行验收工作。“东莞市趸金珠宝有限公司”由于经营原因,将原环保审批文件,经营地点、工艺设备、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种类等不变的情况下,过度到“东莞市卓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6月22日获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东环审[2017]324号。后“东莞市卓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生产原因,拆除原有生产线,并进行迁改建,并更名为“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7年7月完成了《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7822号。
      迁改建项目(一期)于2017年开工建设,在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MA4WF4T19F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台涂布机、1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隧道炉、2条全自动蚀刻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其余1台全自动清洗机、1条全自动蚀刻线尚未建设,暂不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员工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麻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狮子洋。但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迁改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迁改建项目(一期)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标准后引至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迁改建项目(一期)蚀刻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有效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迁改建项目(一期)车间密闭后仍逸散出来的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氯化氢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迁改建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委托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08日~11月09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ST20182637);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09日~10月10日对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噪声监测报告》(XCDE18090827),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专管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组合工艺,经深度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废气

      迁改建项目(一期)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风机风量达3000m3/h,收集效率达到95%,收集后经1#“水喷淋+干式过滤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0%。1#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总VOCs浓度为6.07mg/m3,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迁改建项目(一期)蚀刻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风机风量为10000m3/h,收集效率达95%,收集后经2#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0%。2#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氯化氢浓度为7.0mg/m3,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迁改建项目(一期)车间密闭仍逸散出来的无组织废气有总VOCs、氯化氢。
      厂界无组织监测结果最大值:总VOCs浓度为:0.70mg/m3,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未检出,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迁改建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经上述处理,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 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经理    
 
 
设计单位 东莞市麻涌飞龙电镀设备厂 经理    
 
 
施工单位 东莞市麻涌飞龙电镀设备厂 经理    
 
 
监测单位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    
 
 
编制单位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