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
时间:2019-05-23 14:0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4月20日,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9栋厂房第2层1单元(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3'9.13'',北纬23°03'44.47'')。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租用厂房面积871.14m²。项目主要经营范围:通讯插座配件等产品的电镀加工,设置6 条全自动水平连续镀生产线,其中 5 条镀金线、1 条镀银线。项目主要内层镀种有镍、铜,主要外层镀种有金、银,预计年外层电镀面积约为25.3万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5月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5789号。2017年6月16日,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公司名称为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粤莞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495964号)。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设备安装,在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900557343326A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6.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一期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的5条全自动水平连续镀金生产线及相关联的环保设施。项目1条全自动水平连续镀银生产线未建设投产,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17]5789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生产废水将分别按废水种类由不同的废水管网收集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基地污水处理管网的分类,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化学镍废水和络合废水。分4类废水储存于楼底4个废水暂存罐后,再由相应管道进入基地内电镀污水厂处理和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40%排入狮子洋,60%回用于项目生产。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基地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氰化氢、有机废气。项目共设置3套废气处理系统,酸雾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方式,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氰化氢实际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氰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了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我司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于2018年5月3日~5月4日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ST20180722),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园区统一设置污水分类收集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不单独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狮子洋,基地电镀污水处理站和集中污水处理站尚有余量接纳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狮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狮子洋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二)废气
项目现共设置3套废气处理系统,3个排气筒位于厂房楼顶,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内建筑物5m以上。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20180722)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电镀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氰化氢(有组织)采用相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电镀工序废气(无组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均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均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镀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5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9栋厂房第2层1单元(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3'9.13'',北纬23°03'44.47'')。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租用厂房面积871.14m²。项目主要经营范围:通讯插座配件等产品的电镀加工,设置6 条全自动水平连续镀生产线,其中 5 条镀金线、1 条镀银线。项目主要内层镀种有镍、铜,主要外层镀种有金、银,预计年外层电镀面积约为25.3万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5月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5789号。2017年6月16日,东莞市世辉服饰有限公司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公司名称为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粤莞核变通内字【2017】第1700495964号)。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设备安装,在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900557343326A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6.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一期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的5条全自动水平连续镀金生产线及相关联的环保设施。项目1条全自动水平连续镀银生产线未建设投产,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17]5789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生产废水将分别按废水种类由不同的废水管网收集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基地污水处理管网的分类,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化学镍废水和络合废水。分4类废水储存于楼底4个废水暂存罐后,再由相应管道进入基地内电镀污水厂处理和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40%排入狮子洋,60%回用于项目生产。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基地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氰化氢、有机废气。项目共设置3套废气处理系统,酸雾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方式,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氰化氢实际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氰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了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我司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于2018年5月3日~5月4日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ST20180722),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园区统一设置污水分类收集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不单独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其余排入狮子洋,基地电镀污水处理站和集中污水处理站尚有余量接纳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麻涌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狮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狮子洋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二)废气
项目现共设置3套废气处理系统,3个排气筒位于厂房楼顶,均高30m,且高于附近200m内建筑物5m以上。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20180722)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电镀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氰化氢(有组织)采用相应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电镀工序废气(无组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均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均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镀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5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签名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麻涌冠龙电镀设备加工厂 | 经理 | |||
施工单位 | 东莞市麻涌冠龙电镀设备加工厂 | 经理 | |||
监测单位 |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 | |||
编制单位 |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师 |
东莞市金思拓电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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