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卓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意见
时间:2021-08-12 15:4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1年8月12日,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4栋3楼厂房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豪丰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4栋厂房3层和B13栋厂房4层(B14栋厂房3层中心纬度东经113°33'12",北纬23°03'41";B13栋厂房4层中心纬度东经113°33'13",北纬23°03'41")。项目占地面积为2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
改扩建项目环评增加了1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线、1条全自动钝化线、1台龙门天车等配套环保设施,主要为铝质配件的阳极氧化表面处理以及玩具配件的钝化处理,年产量8600.04万件,阳极氧化面积约为38.11万平方米/年,钝化面积为1.44万平方米/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5月27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16〕2608号),共设置一条铝件全自动阳极氧化线、一条铝件半自动阳极氧化线等。后该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迁改扩建,2017年9月12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17〕9575号),共设置半自动阳极氧化线1条、纯水机1台、烤炉1台、螺杆式鼓风机1台、龙门天车1台、烘箱1台等等,迁改建项目(一期)已于2019年1月7日完成迁改建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2019年4月17日完成迁改建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东环建〔2019〕5563号),2020年6月18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7187号)。
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2月3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314863837M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6.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包括半自动阳极氧化线1条、龙门天车1台、自动喷砂机1台、手动喷砂机3台、过滤机4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分4类(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改扩建项目(一期)除油、二酸抛光、活化、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硫酸雾、去污工序产生的废气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布带除尘+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改扩建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减振基础;
(2)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隔声设备:隔墙、隔声间、隔声罩。
(四)固体废物
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本次改扩建项目(一期)危险废物为:含有危险废物的表面处理废液、废渣、废滤芯暂存于指定危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普通废包装废物暂存于指定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我司已与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合同编号:HT210802-001;
我司已与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合同编号:20GDDGDH00314;
我司已与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协议,合同编号:GJ2021-0101-125。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已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41900-2018-203-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YX20211217)可知,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颗粒物达到广东省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厂界浓度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YX20211217)可知,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YX20211217),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718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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