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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时间:2019-11-06 10:11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1月6日,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常平环保专业基地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12栋401室(东经 114°04′34.5″、北纬 22°57′53.9″)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01.48平方米,建筑面积1201.48平方米,年布匹印花、洗水90万米,主要设备为打浆机1台、数码印花机4台、蒸箱1台、拉缸洗水机4台、平幅洗水机1台、样版洗水机2台、家庭式洗衣机3台、脱水机1台、定型机1台、上浆机1台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5月委托了广东能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11274号。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并于同年9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期由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5.7%。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检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关于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11274号)要求。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打浆、印花水洗工序的排水。所有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常平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中CODcr、氨氮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污染物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38.26%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寒溪河,61.74%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到生产工序。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内供热由专业基地集中供给,项目本身不设有锅炉、发电机及厨房,从事布匹印花洗水加工,不涉及毛衣,布匹洗水后使用定型机进行烘干定型,烘干定型过程不产生絮状颗粒物,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数码印花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系统抽出引至楼所在建筑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了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我司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于2019年10月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FT1910042HJ),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中CODcr、氨氮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污染物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38.26%(即38.67t/d,11601t/a)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终汇入寒溪河,61.74%(即62.40t/d,18720t/a)经基地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该行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内供热由专业基地集中供给,项目本身不设有锅炉、发电机及厨房,项目布匹洗水后使用定型机进行烘干定型,烘干定型过程不产生絮状颗粒物,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数码印花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项目印花区域设为密闭区间,印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系统抽出引至楼所在建筑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设施为项目自建,不与其它项目共用),有机废气收集率约90%,废气净化效率约90%。根据监测结果表明,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较少,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2.0mg/m3)。
(三)厂界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打浆机、拉缸洗水机、平幅洗水机、样版洗水机、脱水机、空压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85dB(A)。经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验收结论
      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东莞市炫之彩数码印花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