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建设
时间:2019-10-25 11:05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建设项目(一
期)进入调试期的函
期)进入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一村第三滘工业区(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03’18.16”,东经113°33’8.76”)。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加工及研发:橡胶制品、五金制品、五金配件、模具、电子产品。项目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243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62平方米。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4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5976号。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一村第三滘工业区(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03’18.16”,东经113°33’8.76”)。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加工及研发:橡胶制品、五金制品、五金配件、模具、电子产品。项目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243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862平方米。
本项目设置塑料制品加工设备和注塑模具加工设备,主要设备有:注塑机、CNC、电火花机、双头机、铣床、车床、磨床、空压机、穿孔机、快走丝、慢走丝、摇臂钻等,预计年生产塑料制品200吨、注塑模具150套。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麻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设置通排风系统,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已按批复要求设置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FQ-00001。经配套设施治理后排放口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限值。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桶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4月25日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一期工程建设,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司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我司计划于2019年10月25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4月24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瑞泓实业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郑兰芳, 联系电话:1802417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