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废水、
时间:2019-08-01 13:21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8月1日,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1栋一楼整层、二楼2单元和三楼整层(东经113°33'10.24″,北纬23°03'45.87″)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680平方米,建筑面积5380.55平方米,年加工五金镀件105329.19万件,主要设备为1#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2#全自动挂镀锌/锌镍生产线1条、3#自动滚/挂镀化学镍生产线1条、4#半自动挂镀化学镍生产线1条、5#半自动滚挂两用镀锌/锡锌生产线1条、6#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7#半自动滚镀锌/锌镍线1条、整流器45个、纯水机1台、烘干机4台、甩干机23台、空气压缩机2台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2887号,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改扩建,于2018年4月委托北京国邦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6月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3277号。改扩建项目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29日在变更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052433983C)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09月30日至2019年09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5#半自动滚挂两用镀锌/锡锌生产线1条、6#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7#半自动滚镀锌/锌镍线1条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改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镀锌/锡锌、镀锌镍、镀锌/锌镍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有效收集后,经4#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6#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硫酸雾)、7#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8#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后通过4#排气筒、6#排气筒、7#排气筒、8#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改扩建项目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及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及厂界环境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监测报告》(HJ201907111);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改扩建项目镀锌/锡锌、镀锌镍、镀锌/锌镍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4#、6#、7#、8#碱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85%,硫酸雾处理效率为9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为40%。4#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为0.15mg/m3,速率为0.00199kg/h;氮氧化物未检出;氯化氢浓度为0.58mg/m3,速率为0.00757kg/h;6#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为0.25mg/m3,速率为0.0035kg/h;氯化氢浓度为0.4mg/m3,速率为0.0065kg/h;7#排气筒监测结果:氯化氢浓度为0.24mg/m3,速率为0.00612kg/h;8#排气筒监测结果为:硫酸雾浓度为0.18mg/m3,速率为0.00439kg/h;氮氧化物未检出;氯化氢浓度为0.30mg/m3,速率为0.00784kg/h;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
改扩建项目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厂界浓度监测结果: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为0.007mg/m3,氯化氢为0.092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电镀生产线、风机、冷却塔和空压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1日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1栋一楼整层、二楼2单元和三楼整层(东经113°33'10.24″,北纬23°03'45.87″)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680平方米,建筑面积5380.55平方米,年加工五金镀件105329.19万件,主要设备为1#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2#全自动挂镀锌/锌镍生产线1条、3#自动滚/挂镀化学镍生产线1条、4#半自动挂镀化学镍生产线1条、5#半自动滚挂两用镀锌/锡锌生产线1条、6#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7#半自动滚镀锌/锌镍线1条、整流器45个、纯水机1台、烘干机4台、甩干机23台、空气压缩机2台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2887号,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改扩建,于2018年4月委托北京国邦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6月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3277号。改扩建项目2018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29日在变更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052433983C)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09月30日至2019年09月2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5#半自动滚挂两用镀锌/锡锌生产线1条、6#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7#半自动滚镀锌/锌镍线1条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改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镀锌/锡锌、镀锌镍、镀锌/锌镍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有效收集后,经4#酸性废气处理设施(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6#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硫酸雾)、7#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8#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后通过4#排气筒、6#排气筒、7#排气筒、8#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改扩建项目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及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6月28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及厂界环境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监测报告》(HJ201907111);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改扩建项目镀锌/锡锌、镀锌镍、镀锌/锌镍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4#、6#、7#、8#碱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85%,硫酸雾处理效率为9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为40%。4#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为0.15mg/m3,速率为0.00199kg/h;氮氧化物未检出;氯化氢浓度为0.58mg/m3,速率为0.00757kg/h;6#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为0.25mg/m3,速率为0.0035kg/h;氯化氢浓度为0.4mg/m3,速率为0.0065kg/h;7#排气筒监测结果:氯化氢浓度为0.24mg/m3,速率为0.00612kg/h;8#排气筒监测结果为:硫酸雾浓度为0.18mg/m3,速率为0.00439kg/h;氮氧化物未检出;氯化氢浓度为0.30mg/m3,速率为0.00784kg/h;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
改扩建项目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厂界浓度监测结果:硫酸雾未检出,氮氧化物为0.007mg/m3,氯化氢为0.092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电镀生产线、风机、冷却塔和空压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东莞市易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