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19-07-25 09:41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7月25日,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前身是东莞麻涌港原电 镀厂,于2016 年 4 月 18 日将东莞麻涌港原电镀厂并购,并购后原东莞麻涌港原电镀 厂电镀设备全部淘汰,且公司名称改为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镇麻 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主要从事塑胶件电镀,包括汽车配件镀件 273.6 万件、电器配件镀件 774 万件、浴室配件镀件 90 万件共1137.6 万件,镀种包括铜、镍、 铬,建成后配置 1 条垂直升降式半自动塑胶件挂镀生产线(包含挂具退镀)和 1 条退镀线,总电镀外层面积约为 25.58 万 m2,电镀面积 230.22 万 m2。公司分期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验收报告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报告,验收内容为1条垂直升降式半自动塑胶件挂镀生产线及相关联的环保设施,另外1条退镀线因尚未投产,暂不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得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2838号。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8年6月23日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4UXE3M9K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12%。
(四)验收范围
验收内容为1条垂直升降式半自动塑胶件挂镀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一期)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粉尘等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粉尘等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5日~05月26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ANBIFLBA83387555Z),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连续镀生产线上的母槽、子槽均为加盖封闭形式,在产生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等废气的子槽内侧边设收集口进行收集,设置有1套喷砂机,配置的风机风量为12000m³/h,设5套,其中2套为硫酸雾或氯化氢或氮氧化物处理装置,3套为铬酸雾或铬酸雾和硫酸雾处理装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计风量为20000m3/h,收集效率为90%,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
建设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等厂界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有电镀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5日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前身是东莞麻涌港原电 镀厂,于2016 年 4 月 18 日将东莞麻涌港原电镀厂并购,并购后原东莞麻涌港原电镀 厂电镀设备全部淘汰,且公司名称改为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镇麻 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主要从事塑胶件电镀,包括汽车配件镀件 273.6 万件、电器配件镀件 774 万件、浴室配件镀件 90 万件共1137.6 万件,镀种包括铜、镍、 铬,建成后配置 1 条垂直升降式半自动塑胶件挂镀生产线(包含挂具退镀)和 1 条退镀线,总电镀外层面积约为 25.58 万 m2,电镀面积 230.22 万 m2。公司分期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验收报告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报告,验收内容为1条垂直升降式半自动塑胶件挂镀生产线及相关联的环保设施,另外1条退镀线因尚未投产,暂不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得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8】2838号。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8年6月23日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4UXE3M9K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12%。
(四)验收范围
验收内容为1条垂直升降式半自动塑胶件挂镀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一期)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粉尘等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粉尘等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5日~05月26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ANBIFLBA83387555Z),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连续镀生产线上的母槽、子槽均为加盖封闭形式,在产生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等废气的子槽内侧边设收集口进行收集,设置有1套喷砂机,配置的风机风量为12000m³/h,设5套,其中2套为硫酸雾或氯化氢或氮氧化物处理装置,3套为铬酸雾或铬酸雾和硫酸雾处理装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设计风量为20000m3/h,收集效率为90%,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
建设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等厂界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有电镀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州市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东莞市嘉盈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