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保验
时间:2019-05-02 14:5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日,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02 厂房 1 层东区(北纬 23°3'39.07",东经 113°33'51.52")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 990.13平方米,建筑面积 1980.26平方米,改扩建后项目共设1条半自动首饰挂镀线(配套电泳工序)年加工 2337 万件/年,约合83.1 吨/年(总电镀面积约 34.70 万 m2,其中产品电镀面积约 9.32 万 m2,电泳面积为 3.21 万 m2)。主要设备为设置 1 条半自动首饰挂镀生产线(配套电泳工序)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委托了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2月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2629号。后该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改扩建,于2017年委托了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6月28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6941号。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7年12月26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4WGNC69Y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 条半自动首饰挂镀生产线(配套电泳工序)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因废气治理需要,环评批复允许设置1套氨气废气处理设施、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允许设置1 条半自动首饰挂镀生产线(配套电泳工序)。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上述情况,改扩建项目废水将分别按废水种类由不同的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基地污水处理管网的分类,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经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改扩建项目不设食堂、宿舍,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改扩建项目车间活化、酸铜、酸洗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排放口编号:FQ-00001)所测项目均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预镀银、镀厚银、360银、黄铜锡、 镀金、玫瑰金、 中性金、青铜、仿金、代银、 白铜锡槽、酸金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排放口编号:FQ-00002)所测项目达到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镀钯、镀焦铜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排放口编号:FQ-00004)所测项目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超声波除蜡、电泳及烘干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口(排放口编号:FQ-00005)所测项目达到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迁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11月27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监测报告》(HJ201812022);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05日~06月06日对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噪声监测报告》(ST20190944),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改扩建项目活化、酸铜、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预镀银、镀厚银、360银、黄铜锡、 镀金、玫瑰金、 中性金、青铜、仿金、代银、 白铜锡槽、酸金工序,分别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1#、2#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气筒30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90%,硫酸雾处理效率为90%、氯化氢处理效率为90%、氰化氢处理效率为90%。1#、2#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为0.1mg/m3;氯化氢浓度为0.286mg/m3;氰化氢浓度为0.21mg/m3;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镀钯、镀焦铜工序废气产生是氨气,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4#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气筒30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90%,氨气处理效率为90%。4#排气筒监测结果:氨气浓度为1.43mg/m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超声波除蜡、电泳及烘干工序废气产生是总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5#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气筒30m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90%,总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90%。5#排气筒监测结果: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为4.61mg/m3,速率为2.61×10-2kg/h;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阳极氧化生产线、风机、冷却塔和空压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厂长 |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麻涌飞龙电镀设备厂 | 主管 | |||
施工单位 | 东莞市麻涌飞龙电镀设备厂 | 主管 | |||
监测单位 |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 | |||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东莞市紫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1日
2019年0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