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
时间:2019-05-13 14:03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3日,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常平环保专业基地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选址在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常平环保专业基地第二期第二栋厂房第三层(东经114°04′17.05″",北纬22°58′1.89″),占地面积3513.31m2,建筑面积为3513.31m2。本项主要从事服装的洗水加工,年洗水服装500万件,设置600磅洗水机30台,110磅脱水机6台,300磅烘干机24台,20磅脱水机2台,60磅洗版机6台,手工板位40台、水帘2台、马骝机30台、吊挂机1台、蓄水塔2台、空气压缩机4台、喷淋塔4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4月委托了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2757号。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并于同年9月完成设备安装,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10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所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废气治理需要,环评批复允许设置2套喷淋塔废气治理设施,实际设置了4套喷淋塔废气治理设施,以提升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
本项目其他建设工程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其他建设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18]2757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洗版、洗水、过水、脱水工序的排水。所有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常平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的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40%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寒溪河,60%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到生产工序。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本身没有锅炉废气产生,项目内不设有发电机及厨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服装手磨、手扫和烘干时产生的纺织絮状颗粒物,以及喷马骝工序产生的少量臭气。
本项目在手磨、手扫和烘干工序设置废气收集管,收集后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喷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高于15米。通过上述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臭气主要来源于喷马骝工序马骝粉、高锰酸钾等原料产生的少量臭气,臭气通过水帘收集,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高于15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了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约0.3t/a交专业单位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约12t/a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无危险废物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我司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监测报告》(GHJ1904195),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的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40%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寒溪河,60%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到生产工序。从环保专业基地环评文件的评价结论来看,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后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将基地尾水引出石马河流域,降低石马河的污染负荷,进一步减少对石马河流域的环境影响,有利于石马河水质的恢复,改善环境质量,对于对常平镇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和石马河流域治理计划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服装手磨、手扫和烘干工序过程中会有少量纺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已在手磨、手扫和烘干工序设置废气收集管,收集后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湿式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喷马骝工序产生的臭气通过水帘柜收集,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臭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磨破机、脱水机等高噪音设备进行重点治理;
(2)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减小设备暴露空间,以有效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3)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弯头,必要时安装二级吸声器或多级阻尼消声器;
(4)对生产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
经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选址在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常平环保专业基地第二期第二栋厂房第三层(东经114°04′17.05″",北纬22°58′1.89″),占地面积3513.31m2,建筑面积为3513.31m2。本项主要从事服装的洗水加工,年洗水服装500万件,设置600磅洗水机30台,110磅脱水机6台,300磅烘干机24台,20磅脱水机2台,60磅洗版机6台,手工板位40台、水帘2台、马骝机30台、吊挂机1台、蓄水塔2台、空气压缩机4台、喷淋塔4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4月委托了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2757号。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并于同年9月完成设备安装,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10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所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废气治理需要,环评批复允许设置2套喷淋塔废气治理设施,实际设置了4套喷淋塔废气治理设施,以提升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
本项目其他建设工程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其他建设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18]2757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洗版、洗水、过水、脱水工序的排水。所有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统一排入常平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的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40%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寒溪河,60%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到生产工序。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本身没有锅炉废气产生,项目内不设有发电机及厨房,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服装手磨、手扫和烘干时产生的纺织絮状颗粒物,以及喷马骝工序产生的少量臭气。
本项目在手磨、手扫和烘干工序设置废气收集管,收集后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喷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高于15米。通过上述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臭气主要来源于喷马骝工序马骝粉、高锰酸钾等原料产生的少量臭气,臭气通过水帘收集,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高于15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了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约0.3t/a交专业单位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约12t/a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无危险废物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我司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监测报告》(GHJ1904195),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的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40%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寒溪河,60%经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回用到生产工序。从环保专业基地环评文件的评价结论来看,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后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将基地尾水引出石马河流域,降低石马河的污染负荷,进一步减少对石马河流域的环境影响,有利于石马河水质的恢复,改善环境质量,对于对常平镇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和石马河流域治理计划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服装手磨、手扫和烘干工序过程中会有少量纺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已在手磨、手扫和烘干工序设置废气收集管,收集后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湿式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喷马骝工序产生的臭气通过水帘柜收集,经风管引至楼顶经过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根据监测结果表明,臭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磨破机、脱水机等高噪音设备进行重点治理;
(2)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减小设备暴露空间,以有效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3)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弯头,必要时安装二级吸声器或多级阻尼消声器;
(4)对生产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
经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签名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荣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技术人员 | |
施工单位 | 东莞市常平乐兴白铁加工店 | 负责人 | |
监测单位 | 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人员 | |
编制单位 |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师 |
东莞市和福服装洗水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