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19-03-06 10:0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03月05日,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11栋2层(北纬:23° 3'29.85",东经113°33'71")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总电镀面积为102.145万㎡,外层电镀面积约为13.99万㎡,年加工塑胶件5853.6万件。项目报告书拟设置1台烘干机、20台过滤机、2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配套全自动前处理工段1条)、1条半自动电解退镀线;实际设置1台烘干机、20台过滤机、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配套全自动前处理工段1条)、1条半自动电解退镀线;其中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年总电镀面积为102.145万㎡,外层电镀面积约为13.99万㎡,年加工塑胶件5853.6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月4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179号。建设项目(一期)2018年2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3月22日在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MA4WAMPL96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2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台烘干机、20台过滤机、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配套全自动前处理工段1条)、1条半自动电解退镀线;其中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废水将分别按废水种类由不同的废水管网收集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建设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基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60%回用于本项目的生产车间中的前处理、镀镍后水洗工序、镀酸铜、镀铬、电解退镀等部分水洗工序以及碱液喷淋塔,回用量为35.046m³/d。其余40%的生产废水约23.364m³/d达到基地废水处理系统的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全自动前处理工段亲水、预浸、沉钯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均由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系统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后通过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全自动前处理工段的粗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铬酸雾,通过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过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半自动塑胶电镀线01活化、酸铜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氯化氢,通过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过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半自动塑胶电镀线01镀铬工序产生的废气有铬酸雾,通过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过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不设发电机、锅炉等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电镀线和喷淋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HW17,废酸液、含镍废液、含铬废液),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渣(HW17,含铬废渣),其他废物(HW49,废空桶、废碳粉、废滤纸、废包装袋)均应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1月18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HZT190218001-ZH),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亲水、预浸、沉钯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1#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粗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经有效收集后引至至楼顶2#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活化、酸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3#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镀铬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4#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
1#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和氯化氢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2#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铬酸雾0.0147浓度为0.0295mg/m3;3#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氯化氢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4#排气筒监测结果:铬酸雾浓度为0.036mg/m3,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厂界浓度监测结果:硫酸雾为0.012mg/m3,氯化氢为0.0630mg/m3,铬酸雾为0.0025mg/m3,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不设发电机、锅炉等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电镀线和喷淋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7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1.9dB(A);夜间51.6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HW17,废酸液、含镍废液、含铬废液),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渣(HW17,含铬废渣),其他废物(HW49,废空桶、废碳粉、废滤纸、废包装袋)均应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和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5日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11栋2层(北纬:23° 3'29.85",东经113°33'71")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总电镀面积为102.145万㎡,外层电镀面积约为13.99万㎡,年加工塑胶件5853.6万件。项目报告书拟设置1台烘干机、20台过滤机、2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配套全自动前处理工段1条)、1条半自动电解退镀线;实际设置1台烘干机、20台过滤机、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配套全自动前处理工段1条)、1条半自动电解退镀线;其中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年总电镀面积为102.145万㎡,外层电镀面积约为13.99万㎡,年加工塑胶件5853.6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月4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179号。建设项目(一期)2018年2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3月22日在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MA4WAMPL96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2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台烘干机、20台过滤机、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配套全自动前处理工段1条)、1条半自动电解退镀线;其中1条半自动塑胶电镀线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废水将分别按废水种类由不同的废水管网收集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建设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基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60%回用于本项目的生产车间中的前处理、镀镍后水洗工序、镀酸铜、镀铬、电解退镀等部分水洗工序以及碱液喷淋塔,回用量为35.046m³/d。其余40%的生产废水约23.364m³/d达到基地废水处理系统的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全自动前处理工段亲水、预浸、沉钯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均由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系统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后通过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全自动前处理工段的粗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铬酸雾,通过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过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半自动塑胶电镀线01活化、酸铜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硫酸雾、氯化氢,通过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过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半自动塑胶电镀线01镀铬工序产生的废气有铬酸雾,通过槽侧边和顶上的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过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不设发电机、锅炉等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电镀线和喷淋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HW17,废酸液、含镍废液、含铬废液),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渣(HW17,含铬废渣),其他废物(HW49,废空桶、废碳粉、废滤纸、废包装袋)均应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1月18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HZT190218001-ZH),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亲水、预浸、沉钯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1#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粗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经有效收集后引至至楼顶2#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活化、酸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3#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镀铬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楼顶4#多层净化网凝聚回收和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9%。
1#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和氯化氢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2#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铬酸雾0.0147浓度为0.0295mg/m3;3#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氯化氢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4#排气筒监测结果:铬酸雾浓度为0.036mg/m3,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厂界浓度监测结果:硫酸雾为0.012mg/m3,氯化氢为0.0630mg/m3,铬酸雾为0.0025mg/m3,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不设发电机、锅炉等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电镀线和喷淋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7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1.9dB(A);夜间51.6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HW17,废酸液、含镍废液、含铬废液),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渣(HW17,含铬废渣),其他废物(HW49,废空桶、废碳粉、废滤纸、废包装袋)均应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和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设计单位 | 广州市达锋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
施工单位 | 广州市达锋电镀设备有限公司 | 生产部经理 | |||
监测单位 | 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
编制单位 |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经理 |
东莞德坤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