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验收
时间:2021-08-04 11:0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8月4日,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74号楼第3层(东经113°33′17.19″,北纬23°03′33.30″)。项目占地面积2311.6m²,建筑面积2311.6m²。设置半自动电镀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超声波机10台、冷水机3套、纯水机1台、过滤机45台、水帘柜1个、隧道炉3个、扫沙机5台、振动研磨机1台、溜桶2个、金银回收装置2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镀种为镀铜(碱铜、焦铜、酸铜)、镀青铜、镀镍(氯化镍、光镍、珍珠镍)、镀白铜锡、镀仿浅金、镀金、镀银、镀锡钴枪、锡镍枪、镀铬。年加工五金件13927.5万件/年(产品电镀总面积为78.54万m2/a)。
一期建设半自动电镀线1条、超声波机10台、冷水机3套、纯水机1台、过滤机45台、水帘柜1个、隧道炉3个、扫沙机5台、振动研磨机1台、溜桶2个、金银回收装置2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并已完成一期验收;尚有1条电泳生产线暂未完成建设。此前一期验收时1条半自动电镀线镀银工序未达到验收工况,此次重新申请对镀银工序及其配套治理设施进行验收,为二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17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19〕20920号),共设置半自动电镀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超声波机10台、冷水机3套、纯水机1台、过滤机45台、水帘柜1个、隧道炉3个、扫沙机5台、振动研磨机1台、溜桶2个、金银回收装置2台等。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05月10日完成建设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2020年07月31日完成建设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东环建〔2020〕8963号)。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0年02月17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26Y02X4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11.7%。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二期)验收范围为镀银工序及其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镀银工序生产产生的含银废水经车间离子交换树脂预处理达标后汇入基地含氰废水管网,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
(二)废气
镀银工序生产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镀银工序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喷淋塔、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镀银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有贵金属回收装置吸附回收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过滤机过滤产生的废滤芯(HW49),均交由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交由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回收利用以及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由《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ST202120990),含银废水经车间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总银达到(GB 21900-2008)表3标准后汇入基地含氰废水管网,经基地集中处理后,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ST202120990)可知,镀银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氰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ST202120990)可知,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本项目应急预案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441900-2018-320-L。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二期)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ST202120990),该项目运营期间总银预处理达标后汇入含氰废水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ST202120990),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新宏杰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0920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
查阅验收报告请点击:https://pan.baidu.com/s/15AjqTtuisxiX1DJAjR6oPQ 提取码: nb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