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20-12-07 15:30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07日,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杰昌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06 栋2 层2单元(东经 113°33′16.02″,北纬 23°3′27.72″)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440.25平方米,建筑面积1719.83平方米,环评批复了1条自动化学镍线、1 条自动阳极氧化线、1条手动退镀线、整流器30台、纯水机1台、隧道烤箱1台、冷冻机14台、过滤机47台、热泵43台、喷砂机2台、废气塔2台、湿式除尘器1台、槽液暂存槽 6个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加工阳极氧化铝件3990 万件、化学镍铝、铁件、铸铁件201.6万件,总电镀面积约44.97 万 m²。实际建设1 条自动阳极氧化线、6台整流器、1台纯水机、2台烤箱、6台冷冻机、6台过滤机、1台热泵、2台喷砂机、1台湿式除尘器、6个槽液暂存槽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尚有1条自动化学镍线、1条手动退镀线等设备暂未完成建设,因此本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取得了《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3309 号),于2020年5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0年6月23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4W6KH41D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包括1 条自动阳极氧化线、6台整流器、1台纯水机、2台烤箱、6台冷冻机、6台过滤机、1台热泵、2台喷砂机、1台湿式除尘器、6个槽液暂存槽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批复了1台隧道烤箱,实际建设了2台烤箱,增加了1台烤箱设备,因烤箱为除灰工序经过多联水洗后烘干,非产污设备,不涉及污染物增加。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将环评批复的1#排气筒对应的1套处理设施(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酸雾废气:硫酸雾)调整为3套处理设施,并通过3个排气筒排放:1#、2#、3#排气筒。由监测报告核算废气:硫酸雾排放量均未超出环评要求。
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上述增加烤箱设备与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5类(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铝氧化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自来水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二)废气
脱模、化学抛光、普通氧化、硬质氧化、中和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30m)排放;化学抛光、普通氧化、硬质氧化、中和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排气筒(30m)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配套的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30m)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电镀线和喷淋塔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镀线和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一期)危废有废化品包装废物(HW49)收集后交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TCL危废协议【2020111814】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粉尘、普通废包装废物收集后均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HF2020-0101。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公司积极响应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铝氧化废水、络合废水5类)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DGXX(验)2011116、HZT201125001-Q)可知,硫酸雾废气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废气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颗粒物废气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氮氧化物、硫酸雾、颗粒物均能达到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均能达到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厂界噪声
由《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DGXX(验)2011116、HZT201125001-Q)可知,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DGXX(验)2011116、HZT201125001-Q),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广东杰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1344号)的要求,项目(一期)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报告详见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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