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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20-05-10 14:43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5月9日,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专家、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组成(名单附后)。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8号楼101室(北纬23°03'33.83"、东经113°33'11.48")。占地面积1877m2,建筑面积1877m2,环评批复了3条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3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锌磷钝化线和1条前处理生产线等设备。实际建设为2条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锌磷钝化线和1条前处理生产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尚有1 条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2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及2#排气筒暂未完成建设,因此本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取得了《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0577号),于2020年1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0年01月21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3E44L3H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8.8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包括2条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1条锌磷钝化线和1条前处理生产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局验收)。
项目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5类(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电镀脱锌、出光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3#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洗等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高空排放。2#排气筒暂未建设。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喷淋塔、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隔墙、隔声间等。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1900-2020-027-L)。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基地集中处理后,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2、废气
      由《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HY2003062)可知,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等有组织废气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厂界浓度监测结果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由《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HY2003062)可知,厂界噪声昼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中汇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0577号)的要求,本项目(一期)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东莞市伟杰电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