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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20-03-26 14:5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0年03月26日,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专家、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6栋2层(东经113°33'10.73",北纬23° 3'40.49")建设,占地面积3100m2,建筑面积3100 m2。环评批复了2条电镀线(半自动环形线),超声波机100台、抛光机20台、水帘柜1个(含喷枪2把)等设备,年加工金属灯饰配件2528万件,电镀总面积约138.3万m2,外层电镀面积约为28.2万m2,喷漆面积约17.7万m2。实际建设一条半自动环形线(1#线),尚有一条半自动环形线(2#线)暂未完成建设,因此本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18】4893号)。于2018年9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8年09月26日由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4WX2199P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8万元,占总投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包括1条半自动环形线(1#线),抛光机20台,水帘柜1个(含喷枪2把)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局验收)。
项目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7类(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焦铜废水、含铬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项目电镀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硫酸雾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铬酸雾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网格回收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氰化氢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氨气有效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项目喷漆、烘干、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VOCs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处理后通过6#排气筒30m高空排。抛光、扫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7#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喷淋塔、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
      (2)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墙、隔声间、隔声罩等,能降低噪声级20-50分贝。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基地集中处理后,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2、废气
      由《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FDT20190809-14)可知,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总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标准。
      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颗粒物的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由《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FDT20190809-14)可知,厂界噪声昼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8]4893号)的要求,本项目(一期)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次验收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东莞市艺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