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
时间:2019-11-22 11:40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入
调试期的函
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5号厂房第4层。(中心经纬度:23° 3'39.96"北,113°33'14.73"东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325㎡。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河南金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7653号。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5号厂房第4层。(中心经纬度:23° 3'39.96"北,113°33'14.73"东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325㎡。
本项目共设置不锈钢全自动蚀刻生产线3条、全自动清洗机2台、涂布机1台、全自动曝光机2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自动印胶机2台等设备。年蚀刻不锈钢产品19115万件,蚀刻面积共3.55万平方米/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6.76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4.06吨/日(回用60%),排放2.7吨/日。生活污水须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网,引至基地污水厂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蚀刻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布、烘干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废气经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G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我司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6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11月18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4W148B0B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11月22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11月2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卓跞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