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时间:2019-10-01 14:3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
目进入调试期的函
目进入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7栋(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3’16.45”,北纬23° 3’45.02”)。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2876.64m2。
我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2月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22日、2019年04月25日分别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9675号、东环建[2019]6140号。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17栋(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3’16.45”,北纬23° 3’45.02”)。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筑面积2876.64m2。
本项目设置共2台自动旋转式集成电镀机、1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6条自动带式化学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化学镀生产线,年电镀加工处理贴片式压敏电阻器6亿个/年、五金拉链880万码(约800万米)/年、航天器件、自动化设备件、医疗器械件42万个/年。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66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排放26.4吨/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电镀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硫酸雾、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的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烫链涂漆、烘干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为100%,VOCs收集率为90%;喷砂、拉丝工序产生的粉尘须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办公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我司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8年10月以及2019年04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09月12日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314835254K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10月01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09月30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兴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1日
2019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