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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

时间:2019-09-15 15:0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9月15日,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02栋2层东区(东经113°33′51.52″,北纬23°03′39.07″)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项目占地面积1038.96平方米,建筑面积1038.96平方米,电镀车间面积720平方米,年加工金属香水瓶盖2800万件(多层电镀,总面积约63.2万平方米,外层电镀面积约10.4万平方米,电泳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喷漆面积约2.8万平方米),镀种为镀铜(碱铜、焦铜、酸铜)、镀镍(光镍、珍珠镍)、镀枪色、镀银、镀金、镀仿金、镀白铜锡、镀青铜、镀铬,主要设备为半自动环形电镀线(配套电泳工序)1条、自动退镀线1条、整流器25台、过滤机25台、纯水机1台、喷漆水帘柜1个(配喷枪2把)、隧道式电烘干线1条、电烤箱1个、自动电烤油炉1个、贵金属回收装置1套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9月14日获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7991号)。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8年12月06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1W5LM9E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3.63万元,占总投资1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7991号)的所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麻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狮子洋。但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现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建设项目工程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18】7991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酸洗和活化、脱膜、镀酸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28m高空排放。镀铬工序产生氰化氢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28m高空排放。活化、预镀镍、镀碱铜、镀白铜锡、镀青铜、镀金、镀仿金、镀银工序产生的氰化氢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镀焦铜工序产生的氨气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喷漆、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28m高空排放。经上述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有机废气中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无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硫酸雾和氰化氢气体的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化学药剂挥发产生的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有机废气中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书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喷淋塔、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厂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6月19日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SJC(验字)20190702001,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气

      酸洗和活化、脱膜、镀酸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可达90%,1#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硫酸雾浓度为19.2mg/m3,氮氧化物浓度<3mg/m3,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镀铬工序产生铬酸雾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可达90%,2#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铬酸雾浓度0.025mg/m3,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活化、预镀镍、镀碱铜、镀白铜锡、镀青铜、镀金、镀仿金、镀银工序产生的氰化氢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可达90%,3#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氰化氢浓<0.09mg/m3,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镀焦铜工序产生的氨气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酸液喷淋塔处理后,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可达90%,4#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3.51mg/m3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建设项目喷漆、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喷淋+活性炭处理后,收集效率可达90%,处理效率可达90%,5#排气筒监测结果最大值:2.96mg/m3,有机废气中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建设项目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氨气、铬酸雾、有机废气厂界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硫酸雾为0.066mg/m3,氰化氢为<0.002mg/m3,氮氧化物为0.071mg/m3,氨气为:0.29mg/m3,铬酸雾为<0.0005mg/m3,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为0.207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化学药剂挥发产生的恶臭监测结果最大值:17,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总VOCS为0.34mg/m3,有机废气中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风机喷淋塔、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
      (2)对风机安装消声器;
      (3)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墙、隔声间、隔声罩、隔声幕和隔声屏障等,能降低噪声级20-50分贝。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经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昼间:62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东莞市冠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