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入调试
时间:2019-08-12 09:02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入
调试期的函
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C06厂房四层(北纬23°03'38.28",东经113°33'26.43")。经营范围为:纺织面料的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洗水、加工;毛衣、牛仔、织物、毛线的染织、定型加工。项目投资2400万元人民币,租用厂房占地面积为4655.2m2,建筑面积4655.2m2,其中漂染车间使用面积1644m2。
我司于2019年3月委托了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7月2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号:东环建〔2019〕10912号。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件染机70台、水洗机8台、脱水机18台、干衣机40台(全部完成建设),年染色加工成衣1091万件(3274吨)、染色纱线1045.9吨。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62.5立方米/日,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0%(217.5立方米/日)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40%(145立方米/日)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引至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染色、烘干、配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FQ-00001,FQ-00002。其中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II时段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4)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4)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
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我司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关于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8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2TRQU03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8月13日开始调试,持续至2020年8月12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蔡逍遥, 联系电话:13432666175)
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C06厂房四层(北纬23°03'38.28",东经113°33'26.43")。经营范围为:纺织面料的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服装洗水、加工;毛衣、牛仔、织物、毛线的染织、定型加工。项目投资2400万元人民币,租用厂房占地面积为4655.2m2,建筑面积4655.2m2,其中漂染车间使用面积1644m2。
我司于2019年3月委托了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7月2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号:东环建〔2019〕10912号。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件染机70台、水洗机8台、脱水机18台、干衣机40台(全部完成建设),年染色加工成衣1091万件(3274吨)、染色纱线1045.9吨。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62.5立方米/日,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0%(217.5立方米/日)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40%(145立方米/日)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引至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染色、烘干、配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FQ-00001,FQ-00002。其中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II时段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4)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4)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
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我司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关于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8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2TRQU03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8月13日开始调试,持续至2020年8月12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广联纺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蔡逍遥, 联系电话:1343266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