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表面处理及化学品分装废水厂新建项目公示
时间:2019-08-26 21:04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常平环保基地表面处理及化学品分装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常平环保基地表面处理及化学品分装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东莞市常平镇
项目概况:新建工业废水处理厂,配套处理常平环保基地的工业废水。表面处理废水4525吨/日(表面处理综合废水3775吨/日、含镍废水750吨/日)63.54%(即2875吨/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本项目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表面处理行业,剩余36.46%(1650吨/日)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镍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区域排放标准,BOD5、总铜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区域标准限值的200%;含铬废水共250吨/日,经单独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中100%(即250吨/日)经过蒸发浓缩处理后,冷凝液(25吨/日)汇入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RO产水及DTRO膜产水约225吨/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该行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表面处理行业,少量蒸发结晶盐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400吨/日(电泳清洗废水225吨/日、含铬废水蒸发冷凝液25吨/日、印刷及化学品分装高浓度有机废水150吨/日)60%(即240吨/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企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各行业,剩余40%(160吨/日)经处理达标后排放,COD、NH3-N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其余指标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荣津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司马十队麦美新村谢常路常平环保基地1 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769-23660336
电子邮箱:3336216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复制以下网址进行打开)
http://www.gdyfhb.cn/download.php?name=公示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url=8/3/gdyifeng/resource/document/74718a306d08ff49ea393aba4b21c748.docx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常平环保基地表面处理及化学品分装废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东莞市常平镇
项目概况:新建工业废水处理厂,配套处理常平环保基地的工业废水。表面处理废水4525吨/日(表面处理综合废水3775吨/日、含镍废水750吨/日)63.54%(即2875吨/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本项目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表面处理行业,剩余36.46%(1650吨/日)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镍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区域排放标准,BOD5、总铜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区域标准限值的200%;含铬废水共250吨/日,经单独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中100%(即250吨/日)经过蒸发浓缩处理后,冷凝液(25吨/日)汇入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RO产水及DTRO膜产水约225吨/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该行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表面处理行业,少量蒸发结晶盐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400吨/日(电泳清洗废水225吨/日、含铬废水蒸发冷凝液25吨/日、印刷及化学品分装高浓度有机废水150吨/日)60%(即240吨/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企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各行业,剩余40%(160吨/日)经处理达标后排放,COD、NH3-N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其余指标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荣津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司马十队麦美新村谢常路常平环保基地1 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769-23660336
电子邮箱:3336216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复制以下网址进行打开)
http://www.gdyfhb.cn/download.php?name=公示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url=8/3/gdyifeng/resource/document/74718a306d08ff49ea393aba4b21c748.docx
东莞市荣津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