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公示
时间:2019-08-19 09:0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公示
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环保专业基地第B区厂房第B04栋第四层01单元(N22°58′52.09″ E114°03′37.36″),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布匹印花加工,加工印花布60万米/年,占地面积1213.71㎡,建筑面积1213.71㎡。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广东能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8858号。
本项目设置印花台6条、晾布架6条、打浆机4台、过胶机3台、印花机5台等设备。
生产过程中的给排水管理须规范建设,实施专管供水、专管回用,安装计量装置,执行给排水水量平衡台账管理制度。产生的生产废水控制在2t/d以内,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1.74%(1.23t/d)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38.26%(0.77t/d)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调色、印花及其后续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化合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浓度限制,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化合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100%,VOCs收集率90%。
已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7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我司计划于2019年8月19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1月18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
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林水养, 联系电话:13712883855)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广东能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8858号。
本项目设置印花台6条、晾布架6条、打浆机4台、过胶机3台、印花机5台等设备。
生产过程中的给排水管理须规范建设,实施专管供水、专管回用,安装计量装置,执行给排水水量平衡台账管理制度。产生的生产废水控制在2t/d以内,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1.74%(1.23t/d)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38.26%(0.77t/d)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调色、印花及其后续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化合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浓度限制,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化合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100%,VOCs收集率90%。
已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7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我司计划于2019年8月19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1月18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
东莞市蓝彩印花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林水养, 联系电话:1371288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