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进入
时间:2019-08-01 09:32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关于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进入调试期的函
进入调试期的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标准电镀厂房A01一至二层(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3’8.17”,北纬23°3’27.31”)。经营范围为:从事电镀表面处理加工。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积3232.32m2。
我司于2019年委托了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6月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6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退镀线、过滤机30台、6个浸泡桶(浸漆用)等设备,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8772号。
本项目设置6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退镀线、过滤机30台、6个浸泡桶(浸漆用)(全部完成建设),主要镀种为主要的镀种有:锌、镍、锌镍合金、黑镍、碱铜、青铜、酸铜、银等预计年加工五金螺丝6000吨(电镀总面积约231.7万m2,外层电镀面积约105.3万m2)。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84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50.4吨/日(回用60%),排放33.6吨/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设置通排风系统,项目电镀工序产生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已按批复要求设置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SX-00001、SX-00002、SX-00003、SX-00004、SX-00005、SX-00006、SX-00007、SX-00008。经配套设施治理后电镀工序的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口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无组织排放的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浸漆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为100%,VOCs收集率为90%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液、废弃包装物、废槽渣、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8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7月29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26TU19H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8月1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7月3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张凤乔, 联系电话:13392389735)
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标准电镀厂房A01一至二层(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33’8.17”,北纬23°3’27.31”)。经营范围为:从事电镀表面处理加工。项目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积3232.32m2。
我司于2019年委托了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6月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6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退镀线、过滤机30台、6个浸泡桶(浸漆用)等设备,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8772号。
本项目设置6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退镀线、过滤机30台、6个浸泡桶(浸漆用)(全部完成建设),主要镀种为主要的镀种有:锌、镍、锌镍合金、黑镍、碱铜、青铜、酸铜、银等预计年加工五金螺丝6000吨(电镀总面积约231.7万m2,外层电镀面积约105.3万m2)。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84吨/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50.4吨/日(回用60%),排放33.6吨/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设置通排风系统,项目电镀工序产生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已按批复要求设置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SX-00001、SX-00002、SX-00003、SX-00004、SX-00005、SX-00006、SX-00007、SX-00008。经配套设施治理后电镀工序的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口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无组织排放的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浸漆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为100%,VOCs收集率为90%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液、废弃包装物、废槽渣、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9年8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9年7月29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26TU19H001P。
我司计划于2019年8月1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0年7月31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科研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张凤乔, 联系电话:1339238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