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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庆电镀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环保验收意见

时间:2019-05-27 10:1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9年7月4日,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瓒华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由东莞市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翰光A栋厂房4楼搬迁至东莞市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6栋4楼(中心纬度:东经113°33’10.65”,北纬23°3’40.36”)进行改扩建,迁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3100m2,建筑面积3100m2,年加工电镀手机、网络和汽车端子112亿个/年(约80吨/年),其中手机连接器端子36亿个/年、网络服务器配件端子10亿个/年、数据线接口端子64亿个/年、汽车连接器端子2亿个/年。项目设置全自动端子连续镀生产线10条(10机20带),主要的镀种有:镀镍、镀金、镀银、镀锡以及镀钯镍,共设置全自动端子连续镀生产线10条(10机20带),外层电镀面积54万m2,总电镀面积90万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根据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东莞市瓒华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瓒华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得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准,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5】2628号。后由于原有厂房租期已满,且加工产品的市场变化,瓒华五金进行迁改建,同时更名为“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11月9日获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11553号)。于2017年4月18日在取得国家排污证(编号91441900MA4WD75569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08月15日至2019年08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6.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条全自动连续镀镍金锡线(一机两线)、1条全自动连续镀镍金钯锡线(一机两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瓒华五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由东莞市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翰光A栋4楼搬迁至东莞市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6栋4楼进行改扩建。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环评批复允许设置全自动端子连续镀生产线10条(10机20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委托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09日~07月10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ST20181379);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03日~09月04日对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噪声监测报告》(DCJ20180912003),对照项目环评报告书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气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连续镀生产线上的母槽、子槽均为加盖封闭形式,在产生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等废气的子槽内侧边设收集口进行收集,共设置有1套风量为20000m³/h的酸雾收集装置,1套10000m³/h的氰化氢收集装置,能使得酸雾的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收集到的酸雾及氰化氢各自经酸雾处理塔、氰化氢处理塔处理后再经2根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监测结果:硫酸雾浓度为未检出,速率为0.038kg/h;氯化氢浓度为8.6mg/m3,速率为0.12kg/h;;2#排气筒监测结果:氰化氢浓度为未检出,速率为0.00027kg/h,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经车间密闭处理仍逸散至周围大气环境的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厂界浓度监测结果:硫酸雾未检出,氯化氢未检出,氰化氢未检出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厂界噪声
       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有电镀生产线、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3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满足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翰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 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 主管   362229198401102619 13694223549
设计单位 东莞市麻涌鑫禹电镀设备厂 主管   500235198508027518 15989939384
施工单位 东莞市麻涌鑫禹电镀设备厂 主管   500235198508027518 15989939384
监测单位 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   441900198606052824 13528653066
编制单位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   441821199305280648 13713397482
 
 

东莞市华庆电镀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