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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公示-东莞深中冠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时间:2018-09-20 12:25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深中冠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常平环保专业基地第二期厂房第二栋第一层第02单元(地理位置东经为114°04′17.05″,北纬22°58′1.89″)。主要从事为:布匹的数码印花、洗水加工。项目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1200.04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深中冠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2515号。
      本项目设置数码印花机15台、打浆机2台、上浆机2台、平幅洗水机1台、脱水机1台、蒸化机3台、定型机1台、隧道烘干机1台等设备。年加工数码印花、洗水布匹100万米。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性废水不超过48吨/日,且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0%(28.8吨/日)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40%(19.2吨/日)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花及印花后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烘干工序带出的纺织絮状颗粒物,排放口编号为FQ-00001、FQ-00002。项目印花及印花后烘干工序在密闭车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风系统抽出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脱水后烘干工序产生的絮状颗粒物出车间后通过项目自设的排气筒经有效收集后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我司东莞深中冠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8年5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我司于2018年10月完成建设,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
 

 东莞深中冠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联系人:陈深,  联系电话:1382435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