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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19-02-16 09:2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2月15日,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硕美服饰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9栋2层2单元(北纬23°03'44",东经113°33'10",)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04.15平方米,建筑面积904.1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五金喇叭网1000万件、电子产品内部五金小配件800万个、五金装饰品1200万个,蚀刻面积为10000平方米。批复允许设置1台全自动清洗机、1台全自动显影机、2台全自动蚀刻机、1台全自动脱模机、1条全自动铜光亮处理线;实际投产1台全自动显影机、2台全自动蚀刻机、1台全自动脱模机;其余1台全自动清洗机、1条全自动铜光亮处理线尚未开工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东莞市硕美服饰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了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硕美服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3月2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3662号。“东莞市硕美服饰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更名为“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美公司继续使用硕美公司原环保审批文件、经营地点、工艺设备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7月20日以《关于东莞市硕美服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函》同意变更,审批文号:东环审[2017]391号。建设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在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MA4W341N5X)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5.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台全自动显影机、2台全自动蚀刻机、1台全自动脱模机等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其余1台全自动清洗机、1条全自动铜光亮处理线因尚未开工建设,暂不申请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预计投产2台烤箱1.8m×0.9m,根据项目需求,实际设置了1台隧道炉11.0m×1.0m,产生的污染物总量不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预计投产2台曝光机3.0m×2.0m,实际只投产了1台曝光机3.0m×2.0m。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员工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麻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狮子洋。但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排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蚀刻工序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有效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引至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一期)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总VOCs有效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处理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后引至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喷淋塔、抽水泵等设备以及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盛装化学品的原料罐、生活垃圾等,原料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均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盛装化学品的原料罐交还给供应商重新用于盛装原料,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废活性炭、废油墨等,均应交给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和企业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条件。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05日~06月06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ST20181263);于2018年07月27日~07月28日对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噪声监测报告》(ST20181555),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专管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基地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组合工艺,经深度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余40%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员工生活污水由于东莞市麻涌镇市政污水管网还未建设至基地周边,所以本项目生活污水在市政管网接入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涂布机、隧道炉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风机风量达3000m³/h,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90%,1#排气筒监测结果:总VOCs浓度为0.57mg/m3,速率为0.0046kg/h,
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一期)酸性蚀刻废气盐酸、氮氧化物通过集气罩有效收集,风机风量可达20000m3 /h,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氢处理效率达到9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达到20%,2#排气筒监测结果:氯化氢浓度为9mg/m3,速率为0.12kg/h,氮氧化物浓度为10.88mg/m3,速率为0.15kg/h,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厂界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喷淋塔、抽水泵等设备以及通风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在设备选型、管线设计和隔声设计上,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2)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对强噪声源的设备采用密闭式厂房,降低声源,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昼间:62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达到环评批复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盛装化学品的原料罐、生活垃圾等。原料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均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盛装化学品的原料罐交还给供应商重新用于盛装原料,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废活性炭、废油墨渣等,均应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能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的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