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康景远盛新建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6-01-10 09:5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康景远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康景远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莞康景远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601室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为2000万元人民币,租用厂房占地面积1793.12㎡,建筑面积2212.99㎡,项目设置超声波脱脂、碱洗、中和、化抛、消光、阳极氧化、微弧氧化、表调、染色、封孔等工序。主要从事车载光学产品、电子消费品的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生产1班,每班生产8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康景远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601室
联系人:康小姐 联系方式:176205957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溢丰华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201室
联系人:瞿工 联系方式:1380249261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东莞康景远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0日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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