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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嵩恒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公告

时间:2025-04-03 09:02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嵩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嵩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莞市嵩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63号楼401室和65号楼501室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涉及两个厂区(63号楼401室和65号楼501室,以下分别简称“63号楼厂区”和“65号楼厂区”)。改扩建内容如下:
      1、原已审批但尚未建设的1条半自动龙门镀锌生产线取消,并重新规划建设1条全自动龙门挂镀锌生产线,建设地点不变,仍在基地63号楼401室。
      2、拟租赁基地65号楼501室作本次改扩建新增车间,占地面积420.9平方米,建筑面积420.9平方米,此车间新建1条全自动清洗钝化生产线。
      改扩建后,项目两个厂区总占地面积2974.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4.73平方米,其中63号楼厂区设有全自动挂镀锌生产线1条、全自动龙门挂镀锌生产线1条,主要电镀加工产品为五金件,主要镀种为锌。65号楼厂区设有全自动清洗钝化生产线1条,主要钝化加工产品为五金件。
      现有项目工程情况:
      在改扩建前,现有项目(63号楼厂区)占地面积2553平方米,建筑面积2553平方米,建设了全自动挂镀锌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主要镀种为镀锌,年电镀加工五金件662.4万件,电镀面积434457.6万平方米。此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并已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现有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情况:
      1、废水:生产废水分类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统一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60%回用于生产,其余40%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狮子洋。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对产生噪声设备采用距离衰减、减震、隔音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公司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嵩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63号楼401室
      联系人:农经理
      联系方式:SZSHS168@1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溢丰华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201室
      联系人:瞿工
      联系方式:1019171766@QQ.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邮箱地址和通讯地址可见第二点。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正确填写公众信息内容,以便建设单位反馈。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东莞市嵩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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