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进入调试期的
时间:2018-10-28 14:55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1栋3层、4层,项目厂房已建成,地理坐标为N23°3'36.45"、E113°33'13.41"。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租用厂房总面积3294.4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23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5013号。
本项目总电镀面积320.47万平方米,外层电镀面积52.13万平方米,镀种为铜、 镍、铬、金、枪色、发黑,年产卫浴配件6022万,主要设备为锌合金垂直升降电镀线1条、不锈钢垂直升降电镀线1条、半自动生产电镀线1条、电解脱挂线1条、电泳线1条、整流器45台、过滤机50台、纯水机1台手工喷枪2把、真空电镀炉2台等。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81.9立方米/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50.71立方米/日(回用60%),排放31.18立方米/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设置通排风系统,项目前处理超声波脱脂、电解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和前处理活化、电镀工序产生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已按批复要求设置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经配套设施治理后排放口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化学药剂挥发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酸、废碱、电镀废液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8年8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8年9月28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1ED64XQ001P。
我司计划于2018年10月29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19年10月28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郑兰芳, 联系电话:18024173942)
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1栋3层、4层,项目厂房已建成,地理坐标为N23°3'36.45"、E113°33'13.41"。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租用厂房总面积3294.4m2。
我公司于2018年委托了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23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5013号。
本项目总电镀面积320.47万平方米,外层电镀面积52.13万平方米,镀种为铜、 镍、铬、金、枪色、发黑,年产卫浴配件6022万,主要设备为锌合金垂直升降电镀线1条、不锈钢垂直升降电镀线1条、半自动生产电镀线1条、电解脱挂线1条、电泳线1条、整流器45台、过滤机50台、纯水机1台手工喷枪2把、真空电镀炉2台等。
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81.9立方米/日,各类生产废水已按批复要求分类收集,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50.71立方米/日(回用60%),排放31.18立方米/日。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设置通排风系统,项目前处理超声波脱脂、电解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和前处理活化、电镀工序产生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已按批复要求设置配套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的排放口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经配套设施治理后排放口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化学药剂挥发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本项目已按批复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泵类、电镀生产线等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酸、废碱、电镀废液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18年8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现我司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并于2018年9月28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MA51ED64XQ001P。
我司计划于2018年10月29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19年10月28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请贵局予以支持为盼。
特此函达
东莞市采德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8日
(联系人:郑兰芳, 联系电话:1802417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