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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验收

时间:2018-08-28 16:14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期间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升亮C01 厂房第4 层(中心纬度:东经113°33′19.73″,北纬23°03′41.07″)。项目建筑面积为1543.43m2。主要从事于集成电路(塑封及引线框架)、分立器件塑封的电镀。主要设置的镀种有镀锡、镀银(未建设)、镀镍。
      2016年12月2日项目经东莞市环境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16] 16905号),设置有全自动镀锡线2 条,全自动镀银锡线(1 机双带)1 条(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900351937794T)。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一期的2条全自动镀锡线、1条自动镀银锡线(一机双带)的镀锡工序(镀银工序未建设)及相关联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建设项目一期验收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项目自动镀银锡线(一机双带)中的部分镀银工序未建设投产,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16] 16905号)的要求:
      (一)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分别由专管收集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回用水管已接入车间并安装有计量装置。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均有效收集,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酸雾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化学吸收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硫酸雾与盐酸雾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因镀银工序未投产,故项目不产生氰化氢废气。
      生产废气处理工艺详见工程设计方案及验收监测报告。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及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三)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电镀生产线、风机等设备,通过设备选型、加装防振垫及消声器、密闭生产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表面处理废液、废滤芯及废槽渣、废药剂包装桶等,均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不合格产品,暂时存放在车间,交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LCDE17083369)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产生的酸雾采用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酸雾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建设项目一期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合格。
六、建议和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工作组 工作单位 职务 签名
建设单位 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负责人  
设计单位 东莞市启红顺盛塑料有限公司 工程师  
施工单位 东莞市启红顺盛塑料有限公司 工程师  
监测单位 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员  
编制单位 东莞市豪丰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员  
 
 东莞市翰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