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一期)验收
时间:2023-05-23 15:4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3年05月23日,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根据《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D22栋办公楼3楼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豪丰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 《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33号楼301 室(东经113°33′16.572″,北纬23°03′52.080″)项目占地面积1687.63㎡,建筑面积1687.63 ㎡。环评批复内容:设置4 条高速直型连续镀线(A1线-A4线),1条自动滚镀线(B1线)和1条龙门式自动化学浸泡生产线(C1线)等设备。年加工生产用于各种电子电器产品、工业控制及汽车产品等的半导体元器件,约 234979.2 万件/年。
本次新建项目(一期)验收内容包括:3 条高速直型连续镀线(A1线-A3线)和1条龙门式自动化学浸泡生产线(C1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其中高速直型连续镀线(A4线)、1条自动滚镀线(B1线)未建设,故暂不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0月9日取得了《关于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10163号),此次一期建设于2022年12月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调试期为2022年12月02日至2023年12月01日。新建项目(一期)排污许可证已于2022年12月02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A4HT2P8G001P。
(三)投资情况
新建项目(一期)总投资135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17.7%。
(四)验收范围:
新建项目(一期)验收内容为:3 条高速直型连续镀线(A1线-A3线)、1条龙门式自动化学浸泡生产线(C1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甩干机设备较环评增加两台,用于甩干脱水工序,其过程不产污。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不导致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此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新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分别由专管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新建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新建项目(一期)电解去毛刺工序产生的碱雾、臭气浓度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配套的一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4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新建项目(一期)产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和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槽液、废槽渣、废滤芯、分析室废液、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交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FY2023E01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及格品、废反渗透膜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2-0801-006。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已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41900-2023-022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新建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30409)可知,前处理废气碱雾有组织排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 2 新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 标准。
(三)厂界噪声
由《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30409)可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一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专用库房,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新建项目(一期)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新建项目(一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20230409),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新建项目(一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新建项目(一期)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2〕10163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查看验收报告请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iKC4fJ9laSd3hJrRvmNXw?pwd=k47e 提取码: k47e
先之科(东莞)电镀有限公司
2023年 05 月 23 日
2023年 0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