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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景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包装桶综合利用

时间:2022-09-09 08:33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景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包装桶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东莞市景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包装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景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包装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5栋3-4层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751.5m2,建筑面积约为5503.02m2。本项目拟设计年处理废包装桶(HW49其他废物)45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景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9491597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溢丰华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商务中心1栋1201室
联 系 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13802492619
联系邮箱:29708759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1)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
(2)开展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3)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
(4)对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对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进行技术经济认证。
(6)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7)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进行第三次环评信息公示,公开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工程的产污环节和排污量,预测污染的影响状况,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厂址的合理性分析和总量控制目标,根据项目的概况提出相应的监控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公众参与说明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在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风险的影响,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企业、单位、居民。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得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日。
 
公示发布单位:东莞市景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