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时间:2022-07-26 17:1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7月26日,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豪丰办公楼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63号楼301室(北纬 23°03' 40.82",东经 113°33'17.26")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885.03平方米,建筑面积1885.03平方米,电镀车间面积1400平方米,环评批复了半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电泳生产线2条、退镀线1条等及配套环保设施,年电镀加工五金件5590万件,本项目外层电镀面积约10.86万平方米,电泳面积10.86万平方米,总电镀面积约为38.21万平方米,主要的镀种为镀铜(碱铜、焦铜、酸铜)、镍(氯化镍、光镍、珍珠镍、肽镍)、青铜、白铜锡、金、枪色、白金、银、铬、钯、化学沉锌。
实际建设半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电泳生产线2条、退镀线1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取得了《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20〕13167号),于2021年2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2月7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4W4EF7G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8.7%。
(四)验收范围
验收内容为半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电泳生产线2条、退镀线1条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申报验收的1条半自动挂镀生产线、2条半自动电泳生产线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线进行部分调整,包括对除垢槽、脱锌槽、铜锡槽、回收槽、保护槽、枪缸槽、青铜槽、碱铜槽、电泳槽、四电泳槽、四回收槽、电解钝化槽的尺寸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半自动挂镀生产线:
①除垢槽:(尺寸50-55-100,数量1)→(尺寸0,数量0)
②脱锌槽:(尺寸50-55-100,数量1)→(尺寸0,数量0)
③铜锡槽:(尺寸121-75-100,数量1)→(尺寸310-75-100,数量1)
④回收槽:(尺寸50-50-100,数量1)→(尺寸0,数量0)
⑤保护槽:(尺寸50-50-100,数量1)→(尺寸110-60-100,数量1)
⑥枪缸槽:(尺寸75-60-100-3,数量1)→(尺寸115-75-100-2,数量1)
⑦青铜槽:(尺寸0,数量0)→(尺寸68-80-100,数量2)
⑧碱铜槽:(尺寸0,数量0)→(尺寸219-90-100,数量1)
半自动电泳线:
①电泳槽:(尺寸59.5-61-100,数量2)→(尺寸80-61-100,数量2)
②四电泳槽:(尺寸60-60-100,数量4)→(尺寸60-60-100,数量5)
③四回收槽:(尺寸60-60-100,数量4)→(尺寸60-60-100,数量5)
④电解钝化槽:(尺寸0,数量0)→(尺寸:55-65-115,数量1)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镀种包括:铜(碱铜、酸铜、焦铜)、镍(氯化镍、光镍、珍珠镍、钛镍)、青铜、白铜锡、金、枪色、白金、银、铬、钯、化学沉锌,与环评中的镀种一致。
拟申报验收的电镀生产线工艺废水产生量为49t/d,与原环评核准排放的49t/d一致,废水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次验收的1条半自动挂镀生产线、2条半自动电泳生产线、1条退镀线总电镀面积47.76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增大25%,但未超过30%。
综上,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1、二加一公司的主镀槽虽然略有变动,电镀生产能力增大,但增加比例不超过30%;2、项目厂址与环评一致;3、项目镀种类型与环评一致,未增加镀种;4、取消除垢、脱锌工序导致相关原辅材料用量减少,未增加污染物排放;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增加了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对车间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6、排气筒高度与环评一致;7、废水均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属间接排放,无增加废水排放口。故二加一公司此次生产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前处理废水、焦铜废水、含镍废水、络合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分别由专管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含银废水经过银离子交换回收装置,预处理达标后汇入含氰废水管道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新建项目产生的氮氧化物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硫酸雾、氯化氢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铬酸雾废气经配套的进气格棚+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5#、6#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经配套得生物过滤+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7#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新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整流机、纯水机、喷淋塔、风机、电镀及电泳生产线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空压机、碾磨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有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表面处理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灯管、废矿物油等收集后交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ZP-2021091403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1-0801-182。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441900-2021-782-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新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焦铜废水、含镍废水、络合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COD、总氮、总磷、氨氮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其余指标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总磷、氨氮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3限值中的严者,其余指标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限值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2限值的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YX20211880-1)及《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验收监测报告》(ST20221025)可知,电镀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参考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YX20211880-1)可知,新建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其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广东衡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废水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二加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1316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查看验收报告请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6G-JF0VP-gK0JnASAIEQw 提取码:0m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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