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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二期)验收意见

时间:2022-01-15 17:4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月15日,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2栋2楼信和丰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2栋2楼(东经113°33'11.00”, 北纬23°03'37.36”),占地面积2267. 03m2,建筑面积2587. 03m2,其中电镀车间使用面积1334m2,年加工电镀端子784万米/年,主要的镀种有:镀镍(预镀镍、氨镍)、镀金、镀锡、镀钯镍,外层电镀面积24.9万m2,总电镀面积49.8万m2。其中,建设项目(一期)2条连续镀金、镍线(一机两带)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于2020年3月26日完成建设项目(一期)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2020年7月31日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20〕8962号)。
      本次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条连续镀金、镍、锡生产线(一机两带)和1条连续镀金、钯镍、镍、锡生产线(一机两带,钯镍工序未建设)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于2018年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9月17日通过东莞生态环境局(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7793号。建设项目(二期)于2020年5月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8月19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1KQXA9R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5万元,占总投资12.5%。
(四)验收范围

      本建设项目(二期)验收范围为1条连续镀金、镍、锡生产线(一机两带)和1条连续镀金、钯镍、镍、锡生产线(一机两带,钯镍工序未建设)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二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5类(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5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前处理超声波除油、电解除油工序产生的碱雾,收集后引至楼顶配套设置的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排放口(30m)高空排放;预镀镍、活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配套设置的碱液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3#排放口(30m)高空排放;镀金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设置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排放口(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二期)噪声源主要为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抽风机和喷淋塔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减震防噪、隔音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
      (2)对风机安装消声器;
      (3)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墙、隔声间、隔声罩、隔声幕和隔声屏障等,能降低噪声级20-50分贝。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四)固(液)体废物

      建设项目(二期)产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液、不合格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电镀液经过滤系统过滤后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芯(HW49)、表面处理废液(HW17),收集后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合同编号:危废协议第YY-2021561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1-0101-130)。
      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5类)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总磷、氨氮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废气、噪声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2181)可知,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废气、噪声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2181)可知,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本项目应急预案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441900-2020-039-L。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及运营期间未受到周边投诉。
      (二)本建设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2181),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建设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二期)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信和丰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7〕11553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查看验收报告请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CQGCiwFiJkXEbxZIh-4Ow         提取码: kg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