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二期)验
时间:2022-03-31 17:1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3月3日,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根据《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12栋厂房第1-3层(东经113°33′16.74″,北纬23°03′45.56″)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920.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05.74平方米。环评批复了镀锡生产线2条、全自动铜带连续镀镍生产线6条、全自动金属带表面处理线1条等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年加工镀镍铜带389万米、表面处理镍带50万米、表面处理铝带50万米,主要的镀种为镀镍。
实际建设全自动铜带连续镀镍生产线3条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尚有镀锡生产线两条、全自动铜带连续镀镍生产线3条、全自动金属带表面处理线1条未建设。
其中,全自动铜带连续镀镍生产线2条为此次扩建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11月10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一期)验收。因此本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二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1号取得了《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1〕12135号)。并于2015年9月15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一期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2028号);
因生产需要项目进行扩建,于2013年2月4号取得了《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0吨全自动铜线镀金、铜线镀银、铝线镀铜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3〕10269号)。并于2016年9月13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二期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9961号);并于2018年8月8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三期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6286号);
因生产需要项目进行扩建,于2019年6月21日取得了《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9990号)。并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自主(一期)验收。
扩建项目(二期)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本项目排污证已于2022年1月21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6981158617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6180万元(扩建部分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65万元,占总投资2.6%。
(四)验收范围
验收内容为环评批复的全自动铜带连续镀镍生产线1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扩建项目(二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镍废水、络合废水),分别由专管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扩建项目(二期)活化、微蚀、除油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扩建项目(二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发电机、喷淋塔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二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废酸液、表面处理污泥交由东莞市恒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21GDDGDH00445、21GDDGDH00027;生产过程中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21GDDGYXS0027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物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21GDDGYXS00275B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东莞市莞清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2-0101-023。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本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编号:441900-2021-648-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扩建项目(二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镍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铜、总锡、总镍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执行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期)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20376、YQH211110005)可知,硫酸雾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无组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由《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二期)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20376、YQH211110005)可知,扩建项目(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二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20376、YQH211110005),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三铃金属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9990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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