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开 >

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时间:2022-01-25 15:5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
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01月25日,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基地内召开了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专家组(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内(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内容为5.5万m3/d洗水、印染废水处理工程。环评批复按两期建设,二期处理规模为1.2万m3/d,位于电镀废水处理厂;三期处理规模为4.3万m3/d,位于集中污水处理厂。实际为二、三期合并建设,处理规模为5.5万m3/d,位于集中污水处理厂(原环评三期厂址)。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东莞市豪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取得了《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粤环审〔2007〕371号);后豪丰基地进行后评价, 于2015年07月02日取得了《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环评审批(粤环审〔2015〕303号);后豪丰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运营主体由“东莞市豪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1月22日取得了《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19〕23589号),后豪丰基地进行规划调整,于2021年02月05日取得了《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函〔2021〕58号)。豪丰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首期5000吨/天)于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粤环审〔2015〕534号),集中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一阶段3000吨/天)于2016年05月20日通过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粤环审〔2016〕256号),豪丰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二期7500吨/天)、集中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吨/天)于2018年11月16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镇豪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900669853558D001V,有效期为:2019.09.16-2022.09.15。
      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已经于2021年03月01日建成调试,建设期间无投诉,调试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亿元,为全额环保投资。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结合《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中“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5.5万m3/d)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建设地点及规模变动情况
      在基地内调整二期建设位置,与三期合并建设,总处理规模与环评一致,
      二期位置虽有调整,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新增敏感点,上述调整不构成重大变动。
      ②废水处理工艺改变:
      环评批复二期(1.2万m3/d)废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水解酸化+好氧曝气+生化沉淀+物化反应+沉淀”,三期(4.3万m3/d)废水处理工艺为“转筒筛+格网+沉淀+水解酸化+好氧污泥+二沉池+混凝沉淀”,合并后实际建设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生化沉淀池+混凝池+沉淀池+pH回调池”。相比二、三期环评批复,合并后的废水处理工艺总体略有提升,不会导致污染物项目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构成重大变动。
      调整回用水处理工艺
      环评批复二期(1.2万m3/d)回用水处理工艺为“碳滤+超滤”,三期(4.3万m3/d)回用水处理工艺为“精密过滤器+砂滤+碳滤+超滤+RO反渗透膜处理”,回用率为60%以上。实际建设情况为将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部分尾水引至基地供水厂清水池,一并经清水管网输送至园区内的各用水企业,按目前运行状况,回用率不低于60%,以上变动已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确认东莞市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供水厂项目调整情况环评手续的复函》,未导致排水量增加,不构成重大变动。
      废气处理工艺改变:
      环评批复二期、三期恶臭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处理工艺均为“碱液喷淋”,排气筒高度均为15m,实际合并后废气处理工艺为2套“二级碱液喷淋+生物喷淋”、1套“碱液喷淋+生物喷淋”,排气筒高度均为15m。相比二、三期环评批复,合并后的废气处理工艺总体有所提升,不会导致污染物项目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构成重大变动。
      综上,上述建设内容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为废水处理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同生产工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后纳入本项目处理。本项目处理后的尾水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本项目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均密闭收集后经配套的3套臭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2套二级碱液喷淋+生物喷淋、1套碱液喷淋+生物喷淋)处理后通过DA015、DA016、DA017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设备为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14日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441900-2021-292-M。
      企业已设置自动监控设施如下:进水总管: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水排放口: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并已完成数据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污水厂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DCJ20211115016),各项环保设施治理效果如下:
      1)废水
      化学需氧量、总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 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 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 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 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 标准较严者。苯胺类、六价铬暂缓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和表3的控制要求,暂缓期内执行表1相关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企业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东莞市一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方)、广东美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方)处置,在厂内暂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本项目被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均满足项目国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东莞市东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DCJ20211115016,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电镀废水处理厂、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3589号)的要求,本项目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相关污染物经处理后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国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东莞市豪丰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5日

      查看验收报告请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ug9nJjoQ6s1Iv7J50coFQ          提取码:ny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