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时间:2022-01-25 15:0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月15日,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金海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 126 号 63 楼 402 室(东经 113°33′17.07″,北纬 23°3′40.57″)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284.7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284.76 平方米,电镀车间面积 909 平方米,年加工永磁磁铁 138930 万个,镀种为镀铜(焦铜、无氰碱铜、酸铜)、镀镍、镀锌、镀白锡铜、镀银、镀金、镀钯、镀铑,环评批复了前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滚镀生产线 2 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振动抛光机40台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实际建设前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滚镀生产线2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 1 条、振动抛光机40台等及配套环保设施,其中半自动滚镀生产线镀银工序暂未建设,因此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取得了《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20〕14456号),于2021年3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3月12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50YJ044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3.3%。
(四)验收范围
验收内容为前处理生产线 1 条、全自动滚镀生产线 2 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 1 条(镀银工序暂未建设)、振动抛光机40台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改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实际生产因车间工人生产环境及废气收集治理效率问题,增加一套酸液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及一个废气排放口处理氨气,对比环评,污染物种类没有增加。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上述增加废气处理设施的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焦铜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分别由专管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镀白锡铜、镀金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氰化氢废气排放口1#排气筒(29m)高空排放;镀钯工序产生的氨气废气经配套的酸液喷淋处理后经酸碱废气排放口2#、酸碱废气排放口3#排气筒(29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噪声源主要是电镀设备、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其噪声源强为70~95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设项目(一期)危险废物为: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表面处理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物等收集后交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ZP-2021070203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化学品原材料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研磨废料、一般原材料、成品包装废包装物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1-0601-179。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建设项目(一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441900-2021-775-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焦铜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镍、总铜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执行 GB21900-2008 表2标准限值的 200%,其余指标执行 GB21900-2008 表3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执行 GB21900-2008 表3标准及 GB4287-2012 表3标准较严值,其余指标执行 GB21900-2008 表3标准及 GB4287-2012 表2标准较严值。
(二)废气
由《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YX20212535)可知,电镀废气氰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YX20212535)可知,建设项目(一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 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金海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14456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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