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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意见

时间:2022-01-12 17:50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月11日,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常平环保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 号厂房 13 栋 302 室(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内),中心坐标为北纬22°58' 8.34"、东经 114°04' 10.49",地理位置见附图。项目占地面积1872.96m2,建筑面积1872.96m2,所用厂房为租用性质。劳动定员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主要经营范围:布匹的洗水加工。环评批复了蒸化机1台、连续式平幅洗水机1台、连续式绳状洗水机1台、拉缸洗水机1台、脱水机2台、预缩机1台、定型烘干机1台、搅拌桶4台、打浆机1台、验布机4台、松布机2台、空压机2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主要从事布匹的洗水加工,年洗水布匹 900 万米/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委托了广东溢丰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7月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告知审批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3775号。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10月27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63Q1PX7001P,后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02月0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项目各工序相关设备与环评数量一致。厂房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21〕3775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200.1t/d(60030t/a),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废水管道进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印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60%(120.06t/d,36018t/a)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至生产、废气喷淋,40%(80.04t/d,24012t/a)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最终汇入寒溪河,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废气
     项目定型烘干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通过抽风系统引至楼顶所在建筑楼顶,经一套水喷淋废气塔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定型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拉缸洗水机、连续平幅洗水机、连续绳状洗水机、脱水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85dB(A)。
     为确保厂边界噪声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建议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等高噪音设备进行重点治理;
  (2)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减小设备暴露空间,以有效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3)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弯头,必要时安装二级吸声器或多级阻尼消声器;
  (4)对生产设备,做好基础减振,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并注意设备的维护与清理,避免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
经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0dB(A)、夜间50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絮状颗粒物产生量为0.826 t/a、废普通包装产生量约 1.826t/a,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检测报告》DGXX(验)2111229;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已依托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委托基地回收处理。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200.1t/d(60030t/a),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废水管道进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印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60%(120.06t/d,36018t/a)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至生产、废气喷淋,40%(80.04t/d,24012t/a)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最严值后排入仁和水上游支流木茶湖水,最终排入仁和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废气
     由《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检测报告》DGXX(验)2111229可知,定型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拉缸洗水机、连续平幅洗水机、连续绳状洗水机、脱水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絮状颗粒物产生量为0.826t/a、废原材料包装袋产生量约1.826t/a,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常平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市宏盛达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TihcA59eJraSHbKKlo46w 提取码:ox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