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时间:2021-12-18 11:11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18日,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于东莞市常平镇荣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3栋304室(东经114度4分12.795秒,北纬22度57分59.410秒)。项目占地面积1187.93平方米,建筑面积1187.93平方米,环评批复了缩绒洗衣机(1100L)8台、缩绒洗衣机(800L)4台、缩绒洗衣机(250L)1台、缩绒洗衣机(50L)1台、桨叶洗衣机(1400L)3台、桨叶洗衣机(1200L)2台、桨叶洗衣机(700L)2台、桨叶洗衣机(300L)1台、桨叶洗衣机(150L)1台、桨叶洗衣机(50L)1台等设备。
实际建设缩绒洗衣机(1100L)2台、缩绒洗衣机(800L)2台、缩绒洗衣机(250L)1台、缩绒洗衣机(50L)1台、桨叶洗衣机(1400L)1台、桨叶洗衣机(1200L)1台、桨叶洗衣机(700L)1台、桨叶洗衣机(300L)1台、桨叶洗衣机(150L)1台、桨叶洗衣机(50L)1台,尚有部分设备未上,因此本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取得了《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东环建〔2021〕4705号),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8月26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64WDN18001X。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包括缩绒洗衣机(1100L)8台、缩绒洗衣机(800L)4台、缩绒洗衣机(250L)1台、缩绒洗衣机(50L)1台、桨叶洗衣机(1400L)3台、桨叶洗衣机(1200L)2台、桨叶洗衣机(700L)2台、桨叶洗衣机(300L)1台、桨叶洗衣机(150L)1台、桨叶洗衣机(50L)1台、熨斗台2台、软水机1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达到基地的收水要求即可排入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印染废水处理系统,依据《关于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函〔2021〕124号),印染行业浓水与表面处理行业浓水合并处理前,控制印染行业浓水的六价铬、苯胺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基地废水总排放口控制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最严值。项目生产区的少量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印染废水收集管网并入印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系统处理。
(二)废气
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噪声源主要是缩绒洗衣机、桨叶洗衣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0~0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缩绒洗衣机、桨叶洗衣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东莞市莞清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印染废水处理系统,依据《关于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函〔2021〕124号),印染行业浓水与表面处理行业浓水合并处理前,控制印染行业浓水的六价铬、苯胺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基地废水总排放口控制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最严值。项目生产区的少量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印染废水收集管网并入印染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二)废气
无生产废气。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噪声验收监测报告》 (DGXX(验)2112124),建设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DGXX(验)2112124),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源绒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21〕4705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表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1A-6YATWq99YgiJ_ZWO6A 提取码:ebw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