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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验

时间:2021-09-15 17:1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15日,东莞市豪丰新奥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新奥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工业园内(东经113°33’29.55”,北纬23°3’53.27")内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第二次改扩建后环评允许建设6530kwh燃气轮机1台、6630kwh燃气轮机1台、13.4t/h余热锅炉1台、14.5t/h余热锅炉1台、15t/h燃气锅炉3台、50t/h燃气锅炉1台等设备,本项目年可产生热蒸汽53.941万t/a,发电6827.39万kwh/a。
      其中6530kwh燃气轮机1台、6630kwh燃气轮机1台、13.4t/h余热锅炉1台、14.5t/h余热锅炉1台、15t/h燃气锅炉2台均已完成验收;第二次改扩建后新增的15t/h燃气锅炉1台、50t/h燃气锅炉1台、冷却塔1台、排污扩容器2台、软化水系统1套、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的现有2台15t/h燃气锅炉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完成建设,为此次申请验收内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于2018年07月09日取得了《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东环建〔2018〕4410号),2019年3月21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东环建〔2019〕3947号);因生产需要进行第一次改扩建,于2019年07月09日取得了《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东环建〔2019〕11435号),2020年11月16日通过自主验收;后进行第二次改扩建,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了《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东环建〔2019〕24509号)。第二次改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第二次改扩建项目国家排污许可证已于2020年09月24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变更,编号为:91441900MA4UXAUD6D001V。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5.7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包括15t/h燃气锅炉3台(其中2台15t/h燃气锅炉因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重新进行验收)、50t/h燃气锅炉1台、冷却塔1台、排污扩容器2台、软化水系统1套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软化系统浓水、锅炉清洗煮炉废水)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锅炉浓水、燃气轮机排水、冷却系统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锅炉设备(低氮燃烧技术)燃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分别通过3#、4#、5#、6#排气筒(27m)高空排放。
(三)噪声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天然气蒸汽锅炉、冷却水泵、冷却塔、烟囱排放口等,其噪声源强为85~110dB(A)。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音措施。
      ②燃气蒸汽锅炉房的内壁衬隔声材料,门窗处设置隔声装置,减压阀设消音器。
      ③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
      ④风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设置消声器,消声量为25dB以上,尽可能室内放置或设置隔声罩,隔声量可达10dB以上。
(四)固体废物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燃气轮机和天然气调压站使用矿物油减少机械磨损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HW08)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合同编号:W-20212949号。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东莞市豪丰新奥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11日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1900-2021-253-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软化系统浓水、锅炉清洗煮炉废水)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锅炉浓水、燃气轮机排水、冷却系统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由《东莞市豪丰新奥能源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11146)可知,第二次改扩建项目锅炉设备燃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其中氮氧化物达到50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豪丰新奥能源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11146),第二次改扩建项目厂界噪声昼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ST20211146),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豪丰麻涌工业园工业泛能站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450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表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查看验收报告请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osT5uROXlXjJZRrSXVT4Q       提取码:w0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