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时间:2021-09-02 15:42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日,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C03栋4楼召开了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60号楼401室(中心点位置为东经113°33′23.93″,北纬23°03′40.25″)。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334.11m²,建筑面积1334.11m²。环评批复了1条半自动铜电镀线、1条半自动贵金属电镀线、1条半自动厚金线、1条电泳线和1条后处理线,并配套阻镀、抛光工序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年生产电镀金属首饰6067.6万件(电镀总面积约23.7755万平方米)。
实际建设1条半自动铜电镀线、1条半自动贵金属电镀线、1条半自动厚金线、1条电泳线和1条后处理线,并配套阻镀、抛光工序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因此本项目整体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了《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20〕14637号),于2021年1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2月1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53GPJ58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8.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包括1条半自动铜电镀线、1条半自动贵金属电镀线、1条半自动厚金线、1条电泳线和1条后处理线,并配套阻镀、抛光工序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6类(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其中企业含银废水经过银离子交换回收装置,预处理达标后汇入含氰废水管道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活化、镀酸铜、镀铑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镀碱铜、镀银、镀金、镀铜锡等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电泳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配套的生物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30m)高空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风机、空压机、喷淋塔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废有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HW49)、盛装危化品的包装废物(HW49)等收集后交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21GDDGFL00050号;含氰包装物(HW49)交由东莞市银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YHE21-5-50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粉尘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1-0601-115A。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建设项目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银废水经银离子交换回收装置预处理达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标准排放限值后汇入含氰废水管网,其余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共6类)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 (SFT2104135HJ)可知,电镀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电泳产生的VOCs能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抛光产生的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能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二级新扩建厂界标准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 (SFT2104135HJ),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昼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SFT2104135HJ),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总银经预处理均达标排放,其余生产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SFT2104135HJ),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云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1463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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