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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验收意

时间:2020-06-22 14:13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6月22日,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21号楼401室(B21栋4层)(北纬 23°3' 46.93",东经 113°33'9.45")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761.99平方米,建筑面积3761.99平方米,电泳、电镀车间面积2667平方米,环评批复了半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全自动前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挂镀铜镍铬生产线1条、全自动电泳生产线1条等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目年生产家私拉手500万件/年、门把手350万件/年、门面板245万件/年、卫浴把手200万件/年、卫浴配件500万件/年和香水盖200万件/年(电镀总面积约183.78万平方米,外层电镀面积约40.36万平方米,电泳面积4.04万平方米)。
      实际建设1条半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全自动前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电泳生产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尚有1条全自动挂镀铜镍铬生产线1条未建设,因此本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4日取得了《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20〕5158号),于2020年7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0年7月20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3N5H22T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13.6%。
(四)验收范围

            验收内容为1条半自动挂镀生产线、1条全自动前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电泳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了分类收集(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焦铜废水、含铬废水),分别由专管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酸活化、酸洗、活化、枪色等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氨气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5#、6#、8#、10#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镀铬工序产生的铬酸雾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7#排气筒(30m)高空排放:喷砂等工序产生粉尘废气经配套的水喷淋塔处理后经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仿金、预镀铜、碱铜等工序产生的氰化氢废气经配套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4#、9#排气筒(30m)高空排放:电泳等工序产生的VOC经配套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初效过滤+水喷淋+生物喷淋处理箱+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30)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风机、空压机、喷淋塔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废有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槽渣、废过滤棉、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漆渣等收集后交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HLGY(FS)-M-SN-DG-2101317号;表面处理废液交由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TCL20216077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1-0701-085。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焦铜废水、含铬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FT2106177HJ)可知,电镀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废气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拉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值;电泳、烘烤工序产生的VOCs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颗粒物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
厂界噪声

      由《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FT2106177HJ)可知,建设项目(一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订单。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鸿景源电镀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5158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查阅验收报告请点击 https://pan.baidu.com/s/1SxeQSTJZEQB5B55SFrVTqw       提取码: ii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