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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一期)验收

时间:2021-06-05 14:00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6月5日 ,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第1期A栋厂房第1、2层(项目中心坐标经纬度:北纬23°3'29.28",东经113°33'6.4")。总占地面积3602m2,建筑面积为7203.4m2,共两层。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后环评批复了:2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龙门、连续镀),1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半自动化学氧化生产线,2条手动电镀线(研发打板)、2条静电喷粉涂装线、2个人工喷粉柜( 研发打板)和2个烤炉(研发打板)等设备,年产基站、通信等电镀五金电镀配件450万套和消费类电子五金配件(电子连接端口)800万套,3C消费电子铝合金机构件2600万件,滤波器1500万件(其中喷粉工件350万件)。
      目前,1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龙门)和2条手动电镀线(研发打板)等设备已完成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1条半自动化学氧化生产线、2条静电喷粉涂装线、2个人工喷粉柜( 研发打板)和2个烤炉(研发打板)等设备。尚有1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连续镀)、1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暂未完成建设。因此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取得了《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2271号);并于 2017年3月30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一期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3954号));后因项目生产需要进行改扩建,于2017年5月15日去取得了《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5577号))。因生产需要进行再次扩建,于2019年5月15日取得《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7202号)。扩建项目(一期)于2020年12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扩建变更排污许可证已于2020年12月21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096431250T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包括:1条半自动化学氧化生产线、2条静电喷粉涂装线、2个人工喷粉柜( 研发打板)和2个烤炉(研发打板)等设备。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DA006、DA007排气筒为直接高空排放,无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实际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废气治理效率,调整为废气收集后经6#、7#废气治理设施(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6、DA007排放。由监测报告核算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量均未超出环评要求。(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上述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3类(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原有项目保持不变,扩建项目(一期)1条半自动化学氧化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8排气筒(30m)高空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再次进行抽风收集后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DA006、DA007排气筒(30m)高空排放。静电喷粉烘烤(固化)、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抽至楼顶经UV光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9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扩建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喷淋塔、电镀生产线电机、空压机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废

      扩建项目(一期)危险废物废滤芯、表面处理废液、废槽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暂存于指定危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YY-2021560)。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等存放在固定的一般固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合同编号:GJ-HF20200101)。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公司积极响应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41900-2018-137-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2、废气
      由《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WTH21H01005237K)可知,DA006、DA007、DA008排气筒: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DA009: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车间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氢、颗粒物废气无组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噪声
      由《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WTH21H01005237K)可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扩建项目(一期)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深圳市虹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厂内危废、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符合要求,运营期间产生的危废、一般固废与相应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7〕5577号)、《东莞市大富材料美容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7202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报告查看请点击:https://pan.baidu.com/s/1aEbznntPAghhNZSWS4SS5Q         提取码: t4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