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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一期)验收意见

时间:2020-11-16 10:35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0年11月16日,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栋豪丰办公楼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豪丰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选址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光亮厂房B16栋第一层进行项目建设(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33’16.31”,北纬23°3’45.02”),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电镀加工生产。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于2019年6月取得了《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19〕9032号),环评批复了自动抛光机2台,喷砂机5台,过滤机4台,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自动化学沉镍生产线2条,自动镀硬铬线1条、电解退镀线1条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主要镀种为:化学镍、铬,年生产机械台面9万件、机械配件45万件、轴/导杆14万件(总表面处理面积工38万平方米,其中阳极氧化面积约22.5万平方米)。
      实际建设了自动抛光机2台,2台手动抛光机、喷砂机4台,过滤机4台,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自动化学沉镍生产线2条,自动镀硬铬线1条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9年07月29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240P179001P。调试时间为2019年08月01日至2020年07月31日。尚有喷砂机1台和1条电解退镀线等设备暂未建设,因此,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取得了《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东环建〔2019〕9032号),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9年07月29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240P179001P。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44万元,占总投资5..05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杰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一期)包括自动抛光机2台,2台手动抛光机、喷砂机4台,过滤机4台,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自动化学沉镍生产线2条,自动镀硬铬线1条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期验收内容增加2台手动抛光机,依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版)》中第十二条金属制品业豁免项目进行豁免手续办理。
      2、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将环评批复的1#排气筒对应的1套处理设施(通过水喷淋处理颗粒物)调整为两套处理设施,并通过2个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通过水喷淋处理颗粒物;5#排气筒通过水喷淋处理颗粒物;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将环评批复的2#排气筒对应的1套处理设施(通过碱液喷淋处理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调整为两套处理设施,并通过2个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通过碱
      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氮氧化物;2#排气筒通过碱液喷淋处理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由监测报告核算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均未超出环评要求。
      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上述设备增加和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分6类(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铝氧化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分别由专管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2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自动化学沉镍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30m高空排放。建设项目(一期)1条自动镀硬铬生产线生的铬酸雾,经配套的网格式铬酸雾回收装置+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30m高空排放。建设项目(一期)喷砂机、抛光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5#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喷砂机、自动抛光机、拉丝机、风机等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减振基础;
      (2)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隔声设备:隔墙、隔声间。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设项目(一期)危险废物为:废液、废渣、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桶,暂存于指定危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金属碎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普通包装材料,暂存于指定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我司已与东莞市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合同编号:ZP-20200916024;
      我司已与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协议,合同编号:GJ-HF2020-0101。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已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41900-2020-221-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总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废气
      由 《东莞市杰佳五金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DGXX(验)2010179、HZT201101001-Q)可知,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废气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颗粒物,所测项目均达到无组织排放的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所测项目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杰佳五金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DGXX(验)2010179)可知,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DGXX(验)2010179、HZT201101001-Q),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亿通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8828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