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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时间:2021-05-22 16:39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2日,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群联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位于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08栋厂房(东经113°33′6.4″,北纬23°03′29.16″)。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6179.689平方米,建筑面积6848.41平方米,环评批复了2条全自动挂镀线、3条全自动滚镀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改建后项目年加工电镀精密五金件10437吨,滑轨22912吨(电镀总面积约69.03万平方米,外层电镀面积约69.03 万平方米)。
      实际建设改建的1条全自动滚镀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因此本项目整体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取得了《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五金镀件48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2〕11288号);后因项目生产需要进行改建,于2016年7月22日获得《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6137号),于2016年11月24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6〕16070号),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再次进行改建,于2020年3月30日取得了《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4204号),本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本项目变更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1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304043878N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3.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包括1条全自动滚镀线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改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因考虑车间工人生产环境及废气收集治理效率问题,增加2套废气治理设施和相应排放口,由原环评的3#排气筒对应的3#废气治理设施调整为3#、7#、8#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并相应通过3#、7#、8#排气筒排放(7#、8#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酸雾废气:氯化氢、碱雾、氮氧化物)。由监测报告核算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未超出环评要求。
      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上述增加废气处理设施的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4类(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自来水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二)废气

      热脱脂、酸洗、电解、镀锌、出光、兰锌钝化、彩锌钝化等工序产生的碱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30m)、7#排气筒(30m)、8#排气筒(3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改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风机、空压机、喷淋塔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线电机、风机、喷淋塔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体废物

      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危废有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HW49)、盛装危化品的包装废物(HW49)等收集后交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ZP-20210109007号;表面处理废液与含油废液经过压滤后以表面处理污泥(HW17)预处理后,交由河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HYHB-2021-WF-13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理,合同编号为:GJ2021-0101-024。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建设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441900-2021-07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重金属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共4类)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氨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 (ST20210202)可知,改建项目电镀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碱雾暂无排放执行标准,待发布后监测。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碱雾暂无排放执行标准,待发布后监测;臭气浓度无组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 (ST20210202),改建项目厂界噪声昼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T20210202),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均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群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20〕4204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报告详见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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