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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时间:2021-04-13 15:1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0年4月13日,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栋办公楼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麻涌豪丰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09厂房第4层2单元,(北纬23°03' 44”,东经113°33' 10”)。迁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904.15平方米,建筑面积1009.15平方米,共一层。
      环评批复内容:允许企业设置全自动清洗机1台、涂布机1台、隧道炉1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全自动蚀刻机3条等设备;年产五金喇叭网500万件/年、电子产品内部五金小配件300万个/年、五金装饰品200万个/年、五金过滤网100万件/年。
      迁改建项目(二期)实际建设了涂布机1台、隧道炉1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全自动蚀刻机3条;迁改建项目(一期)验收涂布机1台、隧道炉1台、全自动显影机1台、全自动蚀刻机2条(验收意见批复时间:2019年6月10日,批复号:东环建〔2019〕8990号)。故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本次验收(二期)内容为:1条全自动蚀刻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取得了《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东环建〔2017〕7822号),迁改建项目(二期)于2021年3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调试期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10月13日。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续期新证)已于2021年3月18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91441900MA4WF4T19F。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二期):包括全自动蚀刻机1条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期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生产废水分两类(前处理废水、络合废水)分别按废水种类不同由不同的废水管网引至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经处理后电镀污水处理厂尾水再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40%外排入狮子洋,剩余部分60%经回用水系统回用于企业车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蚀刻工序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经收集后由风管引至楼顶进入一套碱液喷淋塔内集中处理,酸雾废气经处理后氯化氢由2#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30m。
(三)噪声
      本项目不设发电机、锅炉等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喷淋塔、抽水泵等设备以及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噪声值约为 70-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隔声设备:隔墙、隔声间。
      (2)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本次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为:表面处理废液,暂存于指定危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不合格产品、金属碎屑,废普通包装材料,废原料罐暂存于指定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我司已与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合同编号:ZP-20200326033号。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已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41900-2018-281-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标准限值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 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 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 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第一类污染物应在基地电镀废水处理排放口处理达标)。
废气
      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FT2011144HJ),建设项目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氯化氢(无组织)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FT2011144HJ),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联道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7〕7822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报告详见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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