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
时间:2021-03-01 14:03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3月1日 ,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A13栋(东经113°33'20.68″,北纬23°03'32.44″)进行改扩建。占地面积7455.131平方米,建筑面积9999.7平方米。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了:一批五金生产设备,年加工五金件约236吨,滴胶工序,年滴胶电镀后的CNC铜工件、粉尘冶金不锈钢工件等600万件。
目前,改扩建项目实际建设了7台台式钻床、2台齿轮式攻丝机、3台手啤机、4台手动冲压机(手动冲床)、4台双碟磨光机、10台研磨抛光机、2台八角滚筒机、1台自动点胶机、1台手动点胶机、1台对色灯箱、2台调胶台、4台恒温焗炉、4台固化炉、2台真空泵、2台真空箱等五金设备与滴胶设备及8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配套设施。尚有部分五金设备,暂未完成建设。因此项目分期验收,此次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获得《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11〕12130号),于2015年8月25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一期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5〕1848号);后因项目生产需要进行电泳及粉末冶金扩建,于2017年8月29日获得《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泳及粉末冶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8965号);并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一期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东环建〔2018〕13153号)。
因生产需要进行再次改扩建,于2019年11月5日获得《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22442号)。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于2019年11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改扩建变更排污许可证已于2021年1月15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7929396059001P。
(三)投资情况
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1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包括以下设备及8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配套设施。
2楼制锁车间 | 2楼披锋车间 | 1楼自动车床车间 | 3楼研磨车间 | 3楼磨光车间 | 2楼CNC加工中心 | 1楼振色车间 | 1楼滴胶车间 | |
验收范围 |
1台台式钻床 | 5台台式钻床 | 7台自动车床 | 4台双碟磨光机 | 14台平板自动打磨抛光机/自动圆盘抛光机 | 2台线切割机 | 1台焗炉 | 1台自动点胶机 |
2台齿轮式攻丝机 | 4台台式攻丝机 | 10台研磨抛光机 | 1台打孔机 | 3台振动研磨机 | 1台手动点胶机 | |||
3台手啤机 | 1台冲批锋台 | 2台八角滚筒机 | 8台打磨抛光机 | 2台激光焊接机 | 1台涡流研磨抛光机 | 1台对色灯箱 | ||
4台手动冲压机 | 2台台式精密压力机 | 1台干式涡流机 | 1台激光打标机 | 2台调胶台 | ||||
8台手动冲压机 | 4台恒温焗炉 | |||||||
4台固化炉 | ||||||||
2台真空泵 |
本项目滴胶车间(含滴胶工序、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原粉末冶金注射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8#排气筒(30m)排放。环评批复项目有机废气18#排气筒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因项目采用电泳漆为水性漆,所以项目实际有机废气采用“过滤吸收塔(双氧水+氧化镁)”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VOCs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排放标准,并且处理效率达到90%,不超排放总量。
磨床、批锋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配套的26#排气筒(30m)排放。环评批复粉尘废气26#排气筒采用“旋风塔+水膜除尘系统”工艺处理,实际粉尘废气采用“水膜除尘系统”工艺处理,处理后颗粒物废气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并且处理效率达到90%,不超排放总量。
根据《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上述废气处理设施调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不改变电镀线等产水设备规模,不新增生产废水量,因本项目不增加产品产能、生产线。原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分5类(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厂预处理后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自来水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二)废气
滴胶车间(含滴胶工序、烘干工序)和原粉末冶金注射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过滤吸收塔处理后通过原18#排气筒(30m)排放;改扩建五金设备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配套的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原1#排气筒以及23#、24#排气筒(30m)排放;原电泳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过滤吸收塔处理后通过配套22#排气筒(30m)排放;处理发生泄漏事故时盐酸、硫酸仓库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废气经配套的碱液喷淋塔处理系统21#排气筒(30m)排放;原压铸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配套的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5#排气筒(30m)排放;原磨床、批锋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配套的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6#排气筒(30m)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一期的噪声源主要是五金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生产设备等噪声级别较高的五金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固废
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危险废物滴胶工艺产生废胶桶和含胶抹布/薄膜;五金加工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手套暂存于指定危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合同编号:FY2020E012)。
一般工业固废是研磨车间循环水池和废气处理塔产生的沉渣存放在固定的一般固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东莞市冠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合同编号:GJ-HF2020-0101)。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年11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441900-2019-092-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不增加产品产能、生产线和原辅材料用量,不改变电镀线等产水设备规模,不新增生产废水量。
原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5类(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总镍、总铜、总铬、六价铬、氰化物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排放限值为《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限值的200%;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总氮可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2、废气
由《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一期)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P2020(0005)-01)可知,硫酸雾、氯化氢废气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粉尘有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有组织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
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均能达到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由《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P2020(0005)-01)可知,厂界噪声昼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东莞市三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金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五金设备、滴胶工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2442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表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改扩建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改扩建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报告详见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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