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基地污水厂环评公众(第一次)
时间:2021-02-01 16:00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洗水、印花污水处理厂”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洗水、印花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
项目概况: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的产业类型包括印花、洗水、表面处理(不含电镀)、化学品混合分装、包装印刷。基地生产废水包括两大类,分别为印染废水及表面处理废水,印染废水产生量为22000m3/d、表面处理废水产生量为13000m3/d,印染废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厂处理,表面处理废水进入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项目上游来水包括印染废水22000m3/d及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浓水7800m3/d(控制重金属达标)。印染废水和表面处理废水全部进入各自的中水处理系统处理,中水统一回用至上游企业。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浓水7800m3/d,与本项目污水厂中水系统浓水合并,进行混合生化处理及深度氧化处理后统一外排。为了兼顾补水要求,排放口设置在仁和水上游支流木茶湖水,最终排入仁和水。
印染行业浓水与表面处理行业浓水合并处理前,控制印染行业浓水的六价铬、苯胺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控制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浓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厂前重金属类污染物满足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
本基地拟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控制排入地表水体的尾水,在基地生产废水总排放口控制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最严值。
为满足仁和水生态补水的要求,常平镇政府拟从石马河流域调取水(上限为60000m3/d)与基地的尾水合管引至木茶湖水,依托木茶湖水为仁和水补水,补水点选在体育西路与东深公路交叉点处,汇入木茶湖水后流经2.8km进入仁和水。石马河流域旗岭断面(与基地西侧的断面相距约2.8km)2020年水质达到了Ⅳ类标准,本基地尾水与石马河调水合管补至木茶湖水后,改善木茶湖水现状干竭见底、断流的现象,也提高仁和水水动力条件,补入的水质也比仁和水现状超标因子氨氮、总磷浓度低,结合仁和水“一河一策”提出的截污、清淤等整治工程实施,补水之后可使得木茶湖水、仁和水消除劣Ⅴ类水,即达到Ⅴ类水标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荣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司马十队麦美新村谢常路常平环保基地1号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5622961981
电子邮箱:57476329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提取请复制打开网盘链接。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Y_buEF0r78EAdCLF31FCw 提取码: xmy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东莞市荣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2月01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洗水、印花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
项目概况: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规划的产业类型包括印花、洗水、表面处理(不含电镀)、化学品混合分装、包装印刷。基地生产废水包括两大类,分别为印染废水及表面处理废水,印染废水产生量为22000m3/d、表面处理废水产生量为13000m3/d,印染废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厂处理,表面处理废水进入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项目上游来水包括印染废水22000m3/d及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浓水7800m3/d(控制重金属达标)。印染废水和表面处理废水全部进入各自的中水处理系统处理,中水统一回用至上游企业。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浓水7800m3/d,与本项目污水厂中水系统浓水合并,进行混合生化处理及深度氧化处理后统一外排。为了兼顾补水要求,排放口设置在仁和水上游支流木茶湖水,最终排入仁和水。
印染行业浓水与表面处理行业浓水合并处理前,控制印染行业浓水的六价铬、苯胺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控制表面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厂浓水进入本项目污水厂前重金属类污染物满足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
本基地拟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控制排入地表水体的尾水,在基地生产废水总排放口控制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 表2新建项目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最严值。
为满足仁和水生态补水的要求,常平镇政府拟从石马河流域调取水(上限为60000m3/d)与基地的尾水合管引至木茶湖水,依托木茶湖水为仁和水补水,补水点选在体育西路与东深公路交叉点处,汇入木茶湖水后流经2.8km进入仁和水。石马河流域旗岭断面(与基地西侧的断面相距约2.8km)2020年水质达到了Ⅳ类标准,本基地尾水与石马河调水合管补至木茶湖水后,改善木茶湖水现状干竭见底、断流的现象,也提高仁和水水动力条件,补入的水质也比仁和水现状超标因子氨氮、总磷浓度低,结合仁和水“一河一策”提出的截污、清淤等整治工程实施,补水之后可使得木茶湖水、仁和水消除劣Ⅴ类水,即达到Ⅴ类水标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荣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司马十队麦美新村谢常路常平环保基地1号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5622961981
电子邮箱:57476329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提取请复制打开网盘链接。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Y_buEF0r78EAdCLF31FCw 提取码: xmy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东莞市荣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