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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

时间:2020-12-20 18:18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20日,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四区文明路13巷5号厂房(北纬N22°47′14″,东经E113°40′37″,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地南栅片区内)。环评批复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年加工电镀五金制品及五金配件2000吨。镀种有:铜、镍、铬、锡、银、金、仿金、代金、浅金、牛奶金、青铜、白铜锡、黄铜锡、锡镍枪色、锡钴枪色、代铬等,其中,镀铜包括镀碱铜、焦铜、酸铜,镀镍包括镀光镍、半光镍、珍珠镍、雾镍、预镀镍、亚镍等。主要生产设备有:17台烘干机、滚镀线1条、半自动挂镀线9条、水帘柜3台等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虎门海怡电镀金属制品厂”)于2015年1月取得了《关于东莞市虎门海怡电镀金属制品厂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建〔2015〕0243号)。2015年6月5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原“东莞市虎门海怡电镀金属制品厂”环保审批文件(东环建〔2015〕1227号)。建设项目国家排污许可证已于2017年12月25日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3455194655001P。
      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东环建〔2016〕14874号),验收内容为烘干机12台、半自动挂镀线8条、水帘柜1台。迁扩建项目(二期)建成一条半自动滚镀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并于2020年7月完成竣工,于7月3日进行调试。本次验收内容为1条半自动滚镀线及配套设施,该滚镀线配套浸漆工序暂未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0万元,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1条半自动滚镀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该滚镀线配套浸漆工序暂未建设,不纳入本次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生产需要实行改造后,滚镀线主镀槽体积相较环评增大27%,小于30%,不属于重大变更事项范围,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分7类(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电镍废水、化学镍废水、综合废水和混排废水)收集后分别由专管引入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进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磨碟河。
(二)废气

      迁扩建项目(二期)废气主要来源半自动滚镀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迁扩建项目(二期)实际建设过程中,将滚镀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项目一期已验收的DA001(硫酸雾、氯化氢)、DA002(硫酸雾、氯化氢)、DA007(氰化氢)、DA010(铬酸雾)、DA011(氰化氢)排气筒处理后高空排放。由监测数据显示,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均未超出环评要求。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线、空压机、倒角机、甩干机、风机等等设备,其噪声源强为65~90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减振基础;
      (2)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隔声设备:隔墙、隔声间。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迁扩建项目(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品原料桶、废滤芯、电镀废液、表面处理废液、废灯管、废树脂、废网格、废活性炭、漆渣等,暂存于指定危废存放点并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迁扩建项目(二期)产生的危废分别交由东莞智选环保有限公司(危废处置合同编号DGZX2020-062301H)、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废处置合同编号:ZP20200714010)。
      一般工业固废五金工件、废包装材料交供应商回收重复利用,已与东莞市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合同》(合同编号:YY20201126001)。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已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441900-2020-217-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迁扩建项目(二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不同专管分类引入基地南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40%通过沙角煤灰场排污区设置的排污口进入珠江口,另外60%回用于本项目生产线的前处理工及镀后水洗工序。生产废水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其中总镍、总铜、总氮、化学需氧量4项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氨氮、总磷2项水污染物指标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总铬、六价铬、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锌、总铁、总铝、pH值、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总氰化物等14项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表3标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进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磨碟河。
废气

      由 《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01169、ST20201169-1)可知,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废气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
      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厂界浓度监测结果: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噪声

      由《东莞市东靖电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ST20201169)可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迁扩建项目(二期)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迁扩建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均排入基地南栅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衡标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ST20201169、ST20201169-1),迁扩建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市虎门海怡电镀金属制品厂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东环建〔2015〕0243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请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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